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产品名:
金砂消食口服液
通用名称:
金砂消食口服液
主要成份:
鸡内金、砂仁、山楂(焦)、麦芽(炒)、六神曲、菜菔子、陈皮、甘草(炙)、蜂蜜。
适应症:
理气导滞,消食化积,醒脾开胃。适用于食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偏食厌食。
不良反应:
极少数有恶心现象。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3021623
规格:
10ml*6支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口服,儿童:3岁以下,每次10毫升,一日2次;3~11岁,每次10毫升,一日3次;12岁以上,每次20毫升,一日2次。成人:每次20毫升,一日3次。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气香,味甜、微酸。
禁忌:
胃十二指肠溃疡病及胃酸过多者忌服;禁食油腻。
注意事项:
1.饮食宜清淡,忌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脾胃虚弱,无积滞而食欲不振者不适用。4.糖尿病患者慎用。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如有少量沉淀,服前摇匀,不影响疗效。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用药:
贮藏:
避光保存。
生产企业:
河南省奥林特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期:
3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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