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触性湿疹、异位性皮炎、神经性皮炎、面积不大的银屑病、硬化性萎缩性苔藓、扁平苔藓、盘状红斑性狼疮、脂溢性皮炎(非面部)肥厚性瘢痕。
产品名:
硝酸咪康唑乳膏(特一)
通用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份:
硝酸咪康唑。
适应症: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3011
规格:
20g
包装:
支
用法用量: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该药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保存。
生产企业:
广东台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
60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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