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麝香壮骨膏(狮马龙)
通用名称:
麝香壮骨膏
主要成份:
八角茴香、山柰、生川乌、生草乌、麻黄、白芷、苍术、当归、干姜、人工麝香、豹骨、薄荷脑、水杨酸甲酯、硫酸软骨素、冰片、盐酸苯海拉明、樟脑。辅料为橡胶、松香、凡士林、羊毛脂、氧化锌。
适应症:
镇痛,消炎。用于风湿痛,关节痛,腰痛,神经痛,肌肉酸痛,扭伤,挫伤。
不良反应:
偶见皮肤红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2021100
规格:
7cm*10cm*2片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将患处皮肤表面洗净,擦干,撕去复盖在膏布上的隔离层,将膏面贴于患处的皮肤上。天冷时,可辅以按摩与热敷。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淡棕灰色的片状橡胶膏;气香。
禁忌:
1.孕妇禁用。2.婴幼儿禁用。3.皮肤破溃、皮损或感染处禁用。开放性伤口忌用。4.对本品及所含成份(包括辅料)过敏者禁用。5.对橡胶青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外用药。2.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使用后即洗手。3.忌食生冷、油腻食物。4.有皮肤病者慎用。5.糖尿病严重者慎用,以防止使用不当引起皮肤损伤。6.运动员慎用,且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7.本品含盐酸苯海拉明、硫酸软骨素。哺乳期妇女慎用。8.经期妇女慎用。几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本品含生川乌、生草鸟,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自行用药宜在7天以内,如用约超过7天,应向医师咨询。10.用药后局部皮肤如出现症痒、刺痛、皮疹或皮肤红痒时,应立即取下,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就医。如出现皮肤以外的全身不适,应立即停用,严重者应及时就医。11.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3.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6.切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用药:
孕妇禁用。
儿童用药:
婴幼儿禁用。
儿童用药:
婴幼儿禁用。
老人用药:
遵医嘱
贮藏:
密闭,置阴凉处。
生产企业:
常州市盛辉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期:
3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