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至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侯者。
产品名:
清热解毒口服液
通用名称:
清热解毒口服液
主要成份: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板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东。
适应症: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至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侯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1022039
规格:
10ml*10支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6.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药放在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用药:
贮藏:
密封保存。
生产企业:
商丘市金马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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