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用于适用于支气管哮喘,喘息型支气管炎,阻塞性肺气肿等缓解喘息症状。也可用于心源性肺水肿引起的哮喘。
产品名:
感冒灵颗粒
通用名称:
感冒灵颗粒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
适应症: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不良反应: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4020972
规格:
10g*9袋
包装:
10g*9袋/盒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剂型:
颗粒剂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1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1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16.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1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1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孕妇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安徽省天康药业有限公司
声明:本站部分健康资讯内容来源于网络投稿。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邮箱:1363349721#qq.com(#改为@)。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如有身体上的不适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