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对乙酰氨基酚凝胶
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凝胶
主要成份:
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6443
规格:
5g:0.12g
包装:
5g:0.12g。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小儿用量:1. 年龄1-3岁,体重10-15公斤,一次用量1粒,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2. 年龄4-6岁,体重16-21公斤,一次用量1.5粒,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3. 年龄7-9岁,体重22-27公斤,一次用量2粒,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4. 年龄10-12岁,体重28-32公斤,一次用量3粒,若持续发热后头痛,可隔4-6小时再服一次,24小时内不超过4次。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的半透明软固体凝胶,味甜,微苦后具有清凉感。
剂型:
凝胶剂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用药: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儿童用药:
3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生产企业:
吉林省通化振国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