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人纤维蛋白原
通用名称:
人纤维蛋白原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1. 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或缺乏症。2. 获得性纤维蛋白原减少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和因大手术﹑外伤或内出血等引起的纤维蛋白原缺乏而造成的凝血障碍。
不良反应:
尚未进行系统的临床不良反应观察,根据相关报道,少数患者会出现过敏反应和发热,严重反应者应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本品含有不超过 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等风险。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S10970080
规格:
0.5g(25ml)
包装:
盒装
用法用量:
1.用法:使用前先将本品及灭菌注射用水预温至30~37℃,然后按瓶签标示量注入预温的灭菌注射用水,置30~37℃水浴中,轻轻摇动使制品全部溶解(切忌剧烈振摇以免蛋白变性)。用带有滤网装置的输液器进行静脉滴注。滴注速度一般以每分钟60滴左右为宜。2.用量:应根据病情及临床检验结果决定,一般首次给1~2g,如需要可遵照医嘱继续给药。
剂型:
中国药典剂型 注射剂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6.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如配制时发现制剂瓶内已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7.使用本品期间,应严密监测患者凝血指标和纤维蛋白原水平,并根据结果调整本品用量。8.由于体外活性检测方法的局限性,不同厂家生产的纤维蛋白原可能活性不完全相同,在相互替换时需要注意用量的调整。9.本品按标示量复溶后,含有不超过3%的盐酸精氨酸作为稳定剂,大剂量使用时可能存在代谢性酸中毒的风险,建议在使用前及使用期间进行电解质监测,根据结果调整剂量或停止使用本品。已存在代谢紊乱的患者应慎用本品。
孕妇用药:
慎用,应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
儿童用药:
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
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用药:
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贮藏:
8℃ 以下避光保存和运输,不得冰冻。
生产企业: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