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宫发育不良或因子宫发育不良及因宫颈液稠少而引起的不育症;2.闭经和用于人工周期;3.功能性子宫出血;4.老年性阴道炎;5.退乳;6.绝经期综合征;7.前列腺癌、绝经期10年以上的晚期乳腺癌以及男性乳腺癌。对前列腺增生也有较好的疗效,可使充血减轻、排尿困难好转、肛门指检前列腺缩小、残余尿减少、确有腺体萎缩等;8.避孕。此外,本品还可用于治疗痤疮(对抗雄激素水平,减少皮脂腺分泌活性,宜与维甲酸、四环素等合用)、骨质疏松(能增加骨骼的钙盐沉积)、与催产素合用于引产(能抑制缩宫素酶)等。
产品名:
双氯芬酸钠
通用名称:
双氯芬酸钠
主要成份:
双氯芬酸钠
适应症:
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慢性关节炎的急性发作期或持续性的关节肿痛症状;2.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创伤、劳损后等的疼痛;4.原发性痛经,牙痛,头痛等。
不良反应:
1. 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3.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5318
规格:
原料药
包装:
–
用法用量:
成年人每日推荐剂量为每次两十五到五十毫克每日三次,每日最大用量一百五十毫克。小儿本药只能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小儿只能注射服用。
性状:
原料药
禁忌:
对双氯芬酸钠肠溶片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引起哮喘、荨麻疹或其他变态反应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有肝、肾功能损害或溃疡病史者慎用,尤其是老年人。用药期间应常规随访检查肝肾功能。2.本品因含钠,对限制钠盐摄入量的病人应慎用。
孕妇用药:
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儿童用药:
参照用量用法。
儿童用药:
参照用量用法。
老人用药:
双氯芬酸钠肠溶片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贮藏:
遮光,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生产企业: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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