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1.原发性和继发性高尿酸血症,尤其是尿酸生成的过多而引起的高尿酸血症,有肾功能不全的高尿酸血症。2.慢性痛风者,痛风石。3.尿酸性肾结石和(或)尿酸性肾病。
产品名: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通用名称:
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
主要成份:
甲磺酸帕珠沙星
适应症:
用于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的治疗。
不良反应:
国内二、三期临床试验显示,在共计509例细菌性结膜炎患者采用0.3%的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治疗后,共有七例发生不良反应(发生率,1.5%),主要表现为眼局部的刺痛感、烧灼感、眼痒等,程度为中度。试验中未发现有全身不良反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0022
规格:
03%(以帕珠沙星计)
包装:
5ml:15mg(0.3%)/支
用法用量:
滴眼,每次1-2滴,一日4次,通常7天为一疗程,或遵医嘱。
剂型:
滴眼剂
禁忌: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对帕珠沙星一级喹唑酮类抗生素有过敏史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首先确认临床致病菌对本品的敏感性,且尽量将用药时间控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内。2.有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家族史的患者慎用;肾功能不全这慎用;心脏活循环功能异常者慎用;有抽出或癫痫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慎用。3.本品仅限于滴眼使用。4.本品连续使用超过14天的安全性尚,未确立故不宜长期连续使用。5.如使用后出现眼局部刺痛感、灼烧感等症状,应及时咨询医生。6.为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手、眼镜等部位。7.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孕妇用药:
1.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参考文献,为避免不必要的风险,禁用于孕妇。2.对于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慎用,如考虑应用则应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生产企业: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本站部分健康资讯内容来源于网络投稿。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邮箱:1363349721#qq.com(#改为@)。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如有身体上的不适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