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产品名:
尼麦角林
通用名称:
尼麦角林
主要成份:
尼麦角林的化学名为10α-甲氧基-1,6-二甲基麦角林-8β-甲醇基5”-溴烟酸酯。分子式为C24H26BrN3O3,分子量为484.39。
适应症:
1.适用于急性或慢性脑血管障碍或脑代谢功能不良。2.慢性脑部功能不全引起的行动不便、语言障碍、耳鸣、头晕目眩、视力障碍、感觉迟钝、头痛、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精神忧郁、不安、激动及老年期痴呆等症状。
不良反应:
轻微胃肠道不适,潮红,嗜睡,失眠。药物可加强抗高血压药的作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932
规格:
—-
用法用量:
1.口服片剂:1~2片,每日3次,口服。2.肌注:一次2~4mg,每日1~2次。3.静脉滴注:一次2~4mg,溶于100ml氯化钠注射液中缓慢滴注,每日1~2次。
剂型:
原料药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毒性试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的致畸作用。本药的适应症显示,本药不用于孕妇及哺乳妇女。2.根据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3.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孕妇用药:
毒性试验未能显示尼麦角林的致畸作用。本药的适应症显示,本药不用于孕妇及哺乳妇女。
儿童用药:
根据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
儿童用药:
根据适应症,本药不用于儿童。
老人用药:
药代动力学与耐受性试验表明,成人与老年病人的剂量与给药方法没有差别。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声明:本站部分健康资讯内容来源于网络投稿。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邮箱:1363349721#qq.com(#改为@)。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如有身体上的不适请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