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凉血利咽。本品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产品名:
格列美脲
通用名称:
格列美脲
主要成份:
格列美脲。
适应症:
适用于控制饮食、运动疗法及减轻体重均不能充分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
不良反应:
1.低血糖,本品可引起低血糖症,尤其老年体弱患者在治疗初期,不规则进食,饮酒及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据报道,发生率为2%。2.消化系统症状: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少见。3.有个别病例报道血清肝脏转氨酶升高。4.皮肤过敏反应,瘙痒、红斑、荨麻疹少见。5.其他:头痛、乏力、头晕少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566
规格:
—-
用法用量:
口服,遵医嘱用。
剂型:
原料药
禁忌:
1.已知对格列美脲有过敏史者禁用。2.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伴或不伴昏迷者禁用,这种情况应用胰岛素治疗。3.孕妇、分娩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病人用药时应遵医嘱,注意饮食,运动和用药时间。2.治疗中应注意早期出现的低血糖症状,如头痛、兴奋、失眠、震颤和大量出汗,以便及时采取措施,严重者应静脉滴注葡萄糖液,对有创伤、术后,感染或发热病人应给与胰岛素维持正常血糖代谢。3.避免饮酒,以免引起类戒断反应。
孕妇用药: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生产企业: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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