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泰诺林
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混悬滴剂
主要成份:
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对乙酰氨基酚0.1 g。辅料为高果糖浆﹑丙二醇﹑甘油﹑山梨醇﹑纯水﹑黄原胶﹑微晶纤维素和羧甲基纤维素钠﹑枸橼酸﹑苯甲酸钠﹑对羟基苯甲酸丁酯﹑食用红色素﹑食用香精。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90007
规格:
15ml
包装:
15ml/瓶
用法用量:
口服。12岁以下儿童用滴管量取,用量见下表: 年龄(岁) 体重(公斤) 一次用量(毫升) 1~3 10~15 1~1.5 4~6 16~21 1.5~2 7~9 22~27 2~3 10~12 28~32 3~3.5 若持续发热或疼痛,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324小时不超过4次。
性状:
本品为红色混悬液。
剂型:
非中国药典剂型 混悬滴剂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4.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6.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用药:
本品可透过胎盘和在乳汁中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推荐使用。
儿童用药:
3 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儿童用药:
3 岁以下儿童因其肝、肾功能发育不全,应避免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由于肝、肾功能发生减退,本品半衰期有所延长,易发生不良反应,应慎用或适当减量使用。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