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预防同种异体肾、肝、心、骨髓等器官或组织移植所发生的排斥反应,也适用于预防及治疗骨髓移植时发生的移植物抗宿主反应。本品常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等免疫抑制剂联合应用,以提高疗效。
产品名:
鬼臼毒素溶液
通用名称:
鬼臼毒素溶液
主要成份:
鬼臼毒素。
适应症:
男、女外生殖器尖锐湿疣。
不良反应:
可见用药部位的局部炎症,如瘙痒、烧灼感、粘连性炎症,龟头、包皮炎症及溃疡。
批准文号:
H20130445
规格:
17.5mg/3.5mL
包装:
瓶
用法用量:
患者可自行用本品外用治疗尖锐湿疣,但尖锐湿疣极多且一次用量超过0.5 mL的患者应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使用前应先用肥皂和水清洗患部,干燥后用棉签蘸药液轻搽于疣体上。棉签只能一次性使用。避免药液接触周围皮肤和粘膜。搽抹药液后应让患部干燥几分钟,无需洗净。每次治疗后应把手洗干净。本品不能用于治疗其它疣症。如无其他医嘱,请严格遵照以下剂量用药 :每日使用本品2次(间隔12小时)连续3天,然后停药4天,应重复使用本品治疗直至疣体消失,最多应用5周。若使用5个疗程(即5周)后仍无效,应改用其它方法治疗。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溶液,有醇味。
禁忌:
本品禁用于对鬼臼毒素过敏者,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及12岁以下儿童。
注意事项:
1.本品仅用于治疗尖锐湿疣,不能用于其它疣症和痣的治疗。 2.本品不得与眼睛接触。若不慎进入眼内,应立即用水冲洗并求医救治。 3.治疗期间应避免过量饮酒。 4.男性患者在尖锐湿疣完全治愈前应使用避孕套。 5.应建议患者的性伴侣去医院作有关检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本品禁用于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儿童用药:
本品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
儿童用药:
本品禁用于12岁以下儿童。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25°C下避光保存。
生产企业:
Takeda Austria GmbH
有效期:
2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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