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短肽型肠内营养剂(百普素)
通用名称:
短肽型肠内营养剂
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成份为:水解乳清蛋白、麦芽糊精、矿物质、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等。
适应症:
百普素适用于胃肠道功能有损失,而不能或不愿进食足够数量的常规食物以满足机体营养需求的应进行肠内营养治疗的病人,主要用于: 1.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胰腺炎、感染性肠道疾病、放射性肠炎及化疗、肠瘘、短肠综合症、艾滋病病毒感染/艾滋病;2.危重疾病:严重烧伤、创伤、脓毒症、大手术后的恢复期;3.营养不良病人的手术前喂养;4.肠道准备。百普素能用于糖尿病病人
不良反应:
摄入过快或严重超量时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腹泻,腹痛等胃肠道不适反应。
批准文号:
H20170170(原H20150028)
规格:
125g*1袋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1.在容器中先注入50毫升温开水,加入百普素1袋,充分混合。待粉剂完全溶解后,再加温开水至500毫升,轻轻搅拌混匀即可。2.口服或管饲喂养。管饲喂养时,先置一根喂养管到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端部分。正常滴速为每小时100-125毫升(开始时滴速宜慢),剂量根据病人需要,由医生处方而定。3.一般病人,每天给予2000kcal(4袋)即可满足机体对营养成分的需求。4.高代谢病人(烧伤、多发性创伤),每天可用到4000kcal(8袋)以适应机体对能量需求的增加。5.对初次胃肠道喂养的病人,初始剂量最好从每天1000kcal(4袋)开始,在2-3天内逐渐增加至需要量。
性状:
本品为微黄色或淡黄色细粉,略有芳香气,味微苦涩。
禁忌:
1.肠道功能衰竭。2.完全性肠道梗阻。3.严重腹腔内感染。
注意事项:
1.严禁经静脉输注。2.溶解配制时应谨慎操作以保证产品的卫生,溶解配制好的产品应尽量一次用完。若有剩余,于加盖容器中,于4℃条件下保存,但不得超过24小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百普素为营养支持用药,具体使用由医生处方决定。
儿童用药:
1.不适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2.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3.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生处方决定。
儿童用药:
1.不适用于1岁以内的婴儿。2.不宜作为1~5岁儿童的单一营养来源。3.使用时应根据病人情况由医生处方决定。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避光、密闭,室温保存
生产企业:
Milupa GmbH(德国)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