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为用于慢性迁延型肝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异常者;也可用于化学药物引起的ALT升高。
产品名: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通用名称: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氨基比林、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适应症:
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不良反应:
1.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原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 2.偶见胸闷、咽喉痛、疲劳、虚弱感、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嗜睡、痰液粘稠。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3023839
规格:
10袋
包装:
袋
用法用量:
口服。温开水冲服,1-2岁每次半袋;3-4周岁一次3/4袋;5-9周岁1袋/次;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的着色的颗粒;味甜。
禁忌: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2.胃溃疡患者禁用。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过敏。对安乃近等吡唑酮类药品过敏者忌用。 2.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 4.本品不宜大量长期使用。大量使用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小量氯苯那敏可由乳汁中排出,由于本品具有抗M胆碱受体作用,泌乳可能受到抑制,因此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儿童用药:
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儿童用药:
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因肝、肾功能减退,应慎用。
贮藏:
密封,防潮。
生产企业:
河北长天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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