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通用名称:
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主要成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包含:磺胺二甲嘧啶0.15g、磺胺脒0.1g、碳酸氢钠0.1g。
适应症:
用于上呼吸道感染、肠炎、耳炎、结膜炎、疮疖、脓肿。
不良反应: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样反应。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等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10.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的早期征兆出现时应立即停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4023408
规格:
100s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口服。未满1周岁半包;1~2周岁1包;3~5周岁1包半;6~8周岁2包;9~12周岁2包半,一日4次,首次加倍服用。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贮放日久色变微黄。
禁忌:
1.对磺胺类药过敏者禁用。2.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3.严重肝功损害者禁用。
注意事项: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磺胺药的作用可被对氨基苯甲酸及其衍生物(普鲁卡因、丁卡因)所拮抗,此外脓液以及组织的分解产物的存在也起拮抗作用,因其可提供细菌生长的必需物质。4.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5.服药期间,宜多饮开水。6.治疗中注意: 1.全血象检查; 2.定期尿液检查; 3.肝、肾功能检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由于磺胺药可引起核黄疸和新生儿溶血,故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不宜应用。
儿童用药:
由于磺胺药可引起核黄疸和新生儿溶血,故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不宜应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遮光,保存。
生产企业:
山西省太原晋阳制药厂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