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琥乙红霉素颗粒
通用名称:
琥乙红霉素颗粒
主要成份:
红霉素琥珀酸乙酯。
适应症:
用于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蜂窝组织炎,白喉,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梅毒,李斯特菌病,军团菌病,支原体肺炎,性病科,血管外科,普外科,传染病科,耳鼻喉科,呼吸内科等疾病。
不良反应:
参阅红霉素。可引起轻度肝损害.可引起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食欲不振,腹胀,腹泻,皮疹,药热,个别病例有头痛,伪膜性结肠炎.剂量过大时可有耳鸣,听力损害.可致急性胰腺炎及粒细胞减少。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3212
规格:
0.1g*12包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日1.6g,分2或4次服用。军团菌病宜用较大量,每次0.8一1.6g,一日4次。成人每日量一般不宜超过4g。小儿每日4次,每次按体重口服7.5一12.5mg/kg;或每日2次,每次15—25mg/kg;严重感染时每日量可加倍,分4次服。百日咳患儿每次口服10一12.5mg/kg,一日4次,疗程14天。参阅红霉素。
性状:
该品为含矫味剂的颗粒;味甜而芳香。
禁忌:
肝功能不全者慎用.该品可透过胎盘,妊娠期慎用.该品可进入乳汁,授乳妇女慎用。
注意事项:
1、该品的肝毒性虽较无味红霉素为低,但由于体内红霉素是经肝代谢和排泄的,故肝功能不全者仍应慎用。2、红霉素可透过胎盘和进入乳汁虽毒性不大,但在妊娠期与哺乳期内均应慎用。3、食物对该品的吸收影响不大,故可食后(或食前)服用。4、其他参见红霉素。
孕妇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
小儿每日4次,每次按体重口服7.5一12.5mg/kg;或每日2次,每次15—25mg/kg。
儿童用药:
小儿每日4次,每次按体重口服7.5一12.5mg/kg;或每日2次,每次15—25mg/kg。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慎用。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生产企业:
济南永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