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尼美舒利颗粒
通用名称:
尼美舒利颗粒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尼美舒利。
适应症:
本品为非甾体抗炎药,仅在至少一种其它非甾体抗炎药治疗失败的情况下使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骨关节炎等),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原发性痛经的症状治疗。
不良反应:
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短暂,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嗜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0515
规格:
50mg*24袋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0.05~0.1g,每日二次,餐后服用。最大单次剂量不超过100mg,疗程不能超过15天。建议使用最小的有效剂量、最短的疗程,以减少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混悬颗粒。
禁忌:
已知对尼美舒利或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具有对乙酰水杨酸或其它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史者(支气管痉挛、鼻炎、风疹)。禁用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CABG)围手术期疼痛的治疗。对尼美舒利具有肝毒性反应病史者。有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病史的患者。患有活动性消化道溃疡/出血,脑血管出血或其它活动性出血/出血性疾病者,或者既往曾复发溃疡/出血的患者。严重凝血障碍者。严重心衰患者。严重肾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损害患者。
注意事项:
罕见本品引起严重肝损伤的报道,致死性报道更为罕见。服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肝损伤症状(如厌食、恶心、呕吐、腹痛、疲倦、尿赤)的患者及肝功能检查出现异常的患者应该被终止治疗。这些患者不应该继续服用本品。有报导显示本品短期服用后引起肝损害,其中绝大多数属于可逆性病变。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必须避免同时使用已知的肝损害性药物与过量饮酒,因为任何一种因素均可能增加本品的肝损害风险。服用本品进行治疗期间,应建议患者避免使用镇痛药物。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尼美舒利同所有的新药一样,在尚未通过试验证实尼美舒利对胎儿是否有毒性的情况下,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在尚不清楚尼美舒利未是否可能通过母乳排出体外的情况下,同样不建议在哺乳期间使用本药。
儿童用药: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儿童用药:
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
老人用药: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