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博苏)
通用名称:
富马酸比索洛尔片
主要成份:
主要成分为富马酸比索洛尔。
适应症:
用于原发性高血压、心绞痛的治疗。
不良反应:
1.服药初期可能出现有轻度乏力、胸闷、头晕、心动过缓、嗜睡、心悸、头痛和下肢浮肿等,继续服药后均自动减轻或消失。2.在极少数情况下会出现胃肠紊乱(腹泻、便秘、恶心、腹疼)及皮肤反应(如红斑、瘙痒)。3.偶见血压明显下降,脉博缓慢或房室传导失常。4.有时产生麻刺感或四肢冰凉,在极少情况下,会导致肌肉无力,肌肉痛性痉挛及泪少。5.对间歇性跛行或雷诺现象的病人,服药初期,病情可能加重,原有心肌功能不全者亦可能病情加剧。6.偶尔会出现气道阻力增加。7.对伴有糖尿病的年老患者,其糖耐量可能降低。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23132
规格:
2.5mg*10s
包装:
袋
用法用量:
1.高血压或心绞痛的治疗:通常每日一次,每次5mg富马酸比索洛尔。2.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的治疗:使用比索洛尔治疗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应从低剂量开始,按以下方案逐渐增加剂量:1.25mg,每日1次,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2.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3.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1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7.5mg,每日1次,继续用药4周,如果耐受性良好,则增加至 10mg,每日1次,作为维持治疗最大推荐剂量为10mg,每日1次。3.。肝、肾功能不全者:轻中度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通常不需要调整剂量。4.晚期肾功能衰竭(肌酐清除率<20ml/min)和严重肝功能异常的患者,每日剂量不得超过10mg。
性状:
淡黄色心形刻痕薄膜衣片。
禁忌:
1. 急性心力衰竭或处于心力衰竭失代偿期需用静注正性肌力药物治疗的患者。2. 心源性休克者。3. 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者(无心脏起搏器)。4. 病窦综合症患者。5. 窦房阻滞者。6. 心动过缓者,治疗开始时心率少于60次/分钟。7. 血压过低者(收缩压低于100mmHg)。8. 严重支气管哮喘或严重慢性肺梗阻的患者。9. 外周动脉阻塞型疾病晚期和雷诺氏综合征患者。10. 未经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11. 代谢性酸中毒患者。12. 已知对比索洛尔及其衍生物或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1. 血糖浓度波动较大的糖尿病人及酸中毒病人宜慎服。2. 肺功能不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中断治疗时应逐日递减剂量,与其他降压药合用时常需减量。4. 由于本品的降压作用,可能减弱病人驾车或操纵机器能力,尤其在初服用时或转换药物时以及与酒精同服为甚,但不致直接影响人的反应能力。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本品。怀孕期服本品时,为防止新生儿心动过缓、低血压、低血糖,应在预产期72小时前停用本品。若需继续服用,新生儿在娩出后48~72小时内应密切监护。
儿童用药:
不宜服用本品。
儿童用药:
不宜服用本品。
老人用药:
请遵医嘱。
贮藏:
30℃以下保存。
生产企业:
北京华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