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烟酸缓释片
通用名称:
烟酸缓释片
主要成份:
主要成份:烟酸。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等。
不良反应:
对本品一般耐受性好,副反应温和、短暂。常见的副作用是发生皮肤潮红(如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瘙痒或麻刺感),可伴有头晕、心动过速、心悸、气短、出汗、寒颤和/或水肿,在极少数患者可导致晕厥。其他不良反应有腹痛、腹泻、消化不良和皮疹,偶见恶心、呕吐及鼻炎等。女性患者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普遍高于男性。在临床研究或常规治疗过程中,也有报道应用烟酸制剂出现过以下不良反应:全身症状:水肿、全身乏力、寒颤;心血管:房颤及其它心律失常、心动过速、心悸、直立性低血压;眼睛:中毒性弱视、囊样斑块水肿;胃肠道:活动性消化性溃疡、黄疸;新陈代谢:糖耐量下降、痛风;肌肉骨骼:肌痛;神经:头晕、失眠;皮肤:高色素沉着、黑棘皮病、斑丘疹、荨麻疹、皮肤干燥、出汗;其它:偏头痛。[u]临床实验室异常[/u]血生化:血清转氨酶(参见[u]注意事项[/u])、低密度脂蛋白、空腹血糖、尿酸、总胆红素、淀粉酶升高、血磷降低;血液:血小板计数减少、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参见[u]注意事项[/u])。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0786
规格:
0.25g*30s
包装:
瓶
用法用量:
本品须整片吞服,不可掰开或嚼碎,本品应在少量低脂肪饮食后睡前服用。口服,推荐1-4周剂量为一次1片(0.5g),一日一次;5-8周剂量为一次2片(1g),一日一次。8周后,根据病人的疗效和耐受性渐增剂量,如有必要,量大剂量可加至每天剂量为4片(2g).维持剂量推荐的维持剂量为每日1g-2g(2-4片),睡前服用,不推荐每日剂量超过2g(4片),女性患者的剂量低于男性患者。如果彩本品单一治疗疗效不佳或者对更高剂量的本品耐受性差,这些患者可以采用本品与胆汁酸结合树脂或者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治疗。
性状:
为异形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禁忌:
对烟酸或本品中任何其他成份过敏者;严重的或原因未明的肝功能障碍患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或动脉出血患者。
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用同等剂量的速效烟酸制剂替代。对于从服用速释烟酸转为本品治疗的患者,应从低剂量开始,然后再逐渐增大剂量至产生较好疗效。在用同等剂量的速释烟酸制剂替代烟酸缓释制剂的患者,已有发生严重肝脏毒性包括爆发性肝坏死者。大量饮酒和/或有肝病史的病人应慎用本品,活动性肝病或原因不明的转氨酶升高患者禁用本品。在本品治疗期间注意进行肝功能检查,应在治疗前、第一年每6-12周和1年后定期(大约6个月)检查血清转氨酶。需特别注意转氨酶升高的病人,应立即复查并增加检查频率。如有继续升高的表现,特别是升至正常值高限的3倍并持续存在,或伴有呕吐、发热和/或身体不适,应停用本品。2.少数病例的横纹肌溶解症与联合应用烟酸(≥1g/日)和HMG-COA还原酶抑制剂有关。医生在将本品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联合应用时应慎重权衡利弊,并严密监测病人有无肌肉疼痛、触痛、无力的征兆或症状,尤其在用药的最初几个月和增加任一药物剂量期间。在此期间,医生应考虑定期监测血清肌酸磷酸激酶和钾离子,但仍无法保证能防止严重肌病的发生。3.患有黄疸肝炎、肝胆疾病、糖尿病或消化道溃疡的患者,在服用烟酸缓释片期间应该严格监控肝功能和血糖,以免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若患者有不稳定型心绞痛或者处于心肌梗死的急性阶段,特别是这类患者同时还服用心血管病用药(如硝酸盐、钙通道阻滞剂、肾上腺素阻滞剂)的时候,要慎用烟酸缓释片。4.已有用烟酸治疗发生尿酸升高者,有痛风倾向的患者慎用。5.用烟酸缓释片治疗出现与剂量相关性的血小板计数减少(剂量 为2g时血小板计数平均下降11%),以及凝血酶原时间延长(约4%),有统计意义。因此,应对准备手术的病人进行仔细评价。烟酸缓释片与抗凝药联用时应注意观察,密切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和血小板计数。6.安慰剂对照研究显示,烟酸缓释片与剂量相关性血磷降低有关,虽然是暂时性降低,有发生低磷血症危险的患者应定期监测血磷水平。7.由于烟酸主要在肝脏代谢,并主要通过肾脏排泄,所以有肝脏或肾脏疾病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用药。8.在低脂餐后,于睡前服用本品,一般不在空腹状态下服用本品。9.应严格按照用药与用量要求服用本品,以免出现严重不良反应。10.在停服烟酸缓释片一段时间后,应在医师指导下重新确定治疗方案。11.如果患者正在服用含有烟酸或烟酰胺的营养添加剂,应告知医师,以便确定用药剂量。12.烟酸缓释片应整片吞服,不能压碎或掰开。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关于烟酸或本品的动物生殖实验尚未研究。如果患有原发高胆固醇血症(I或II型)的妇女在服用烟酸过程中怀孕,应该停止服用本品。有报道认为烟酸可经过人乳分泌。因为治疗剂量的烟酸可能对婴儿产生严重不良反应,故应根据药物对母乳的重要性决定停止哺乳或停药。
儿童用药:
烟酸治疗儿科患者(≤16岁)的安全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尚未在21岁以下患者进行烟酸缓释片的研究。故不推荐21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
儿童用药:
烟酸治疗儿科患者(≤16岁)的安全和有效性尚未建立。尚未在21岁以下患者进行烟酸缓释片的研究。故不推荐21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生产企业: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