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齐多夫定片
通用名称:
齐多夫定片
主要成份:
齐多夫定。
适应症:
用于治疗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不良反应:
随着疾病进展,不良反应增加,应该仔细监护病人,特别是当疾病进展时。1.骨髓抑制:本品给予骨髓功能不好.粒细胞<1000个/mm3或血红蛋白<9.5g/dl的人时应加小心。对严重AIDS病人,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也是最明显的不良反应。已有报导与用本品有关的全血细胞缺乏性贫血,大部分人停药后可以恢复。但是,在本品单独给药或合用给药时发现明显贫血,需要调整剂量,停药和/或输血。对给予本品的进展性HIV病人要经常进行血细胞计数,对HIV感染早期或无症状病人,要间断性计数血细胞,如发生贫血或中性粒细胞缺乏,应作剂量调整。2.肌病:与HIV疾病相类似的心肌病与心肌炎与本品长期用药有关。3.乳酸中毒/严重肝脂变性肿大:已有报导使用核苷类似物抗逆转录病毒药,偶发致死性乳酸中毒及发生肝脂肪变性肥大,使用本品的病人出现呼吸加快.或呼吸减慢.血清碳酸氢根水平下降症状时要考虑酸中毒。在这些情况下,应暂停给药直至酸中毒被排除。对肥胖妇女,伴有肝肿大.肝炎及其它肝病患者使用本品更应多加注意随访。进展性肝肿大及不明病因的代谢/乳酸中毒病人应停药。4.其它不良反应:在临床中发生几起严重不良事件,偶见胰腺炎.过敏.高胆红素血症.肝炎.血管炎及癫痫,这些症状除过敏外,均与疾病本身有关。全身:腹痛.背痛.胸痛.寒颤.唇肿.发热.感冒症状.心血管症状.头晕.血管扩张。胃肠道:便秘.腹泻.吞咽困难.舌肿.腹胀.肛门出血。口腔:齿龈出血.口腔溃疡。血液淋巴:淋巴腺病变。肌肉骨骼:关节痛.肌痉挛.震颤。精神:焦虑.混乱.抑郁.头晕.情感脆弱.敏锐力缺失.紧张.共济失调.嗜睡.眩晕。呼吸:咳嗽.呼吸困难.鼻衄.嘶哑.咽炎.鼻炎.鼻窦炎。皮肤:痤疮.皮肤与指甲色素沉着.荨麻疹.出汗.瘙痒。特殊感官:弱视.畏光.味觉异常.听力丧失。泌尿系统:多尿.尿频.尿急.排尿困难。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420
规格:
0.1g*100s
包装:
瓶
用法用量:
成人:如与其它抗逆转录酶病毒药联合使用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日600mg,分次服用;若单独应用本品则推荐500mg/天或600mg/天,分次服用(在清醒时每4小时服100mg)。儿童:推荐3个月至12岁儿童给药剂量为每6小时180mg/m2,不应超过每6小时200mg/m2。新生儿给药:出生12小时后开始给药至6周龄,口服2mg/kg/6小时。对病人监测:血液毒性与给药前的骨髓状态,给药剂量、给药时间有关。对骨髓功能不好,特别是严重的AIDS病人,应监视出现贫血及白细胞减少的情况。发生血液毒性病人,多发生在药后2~4周,白细胞减少发生在6~8周后。剂量调整:明显贫血(血红蛋白<7.5g/dl或比基线降低>25%)或白细胞减少(粒细胞计数<750个/mm3或比基线降低>50%)需要剂量调整直到骨髓恢复。对贫血与白细胞缺乏不严重病人,作减量处理,对发生明显贫血与白细胞减少的病人,作减量处理并输血,如减量后骨髓功能恢复,应根据骨髓情况与病人耐受情况逐渐增加剂量。对严重肾病需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的病人,推荐的剂量为每6~8小时给药100mg。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禁忌:
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对粒细胞计数<1,000/mm3或血红蛋白水平<9.5g/dl的病人使用时应极度谨慎。由于严重贫血最常发生于治疗4-6周时,此时需要调整剂量或停止治疗,故治疗过程中应经常作血细胞计数(至少每2周1次)。如发生粒细胞减少或贫血,可能需要调整剂量。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妊娠期妇女应权衡利弊慎用。哺乳期妇女授乳期间应停止用药。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生产企业: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