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酮咯酸氨丁三醇片(尼松)
通用名称:
酮咯酸氨丁三醇片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酮咯酸氨丁三醇。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需要阿片水平镇痛药的急性较严重疼痛的短期治疗,通常用于手术后镇痛,不适用于轻度或慢性疼痛的治疗。
不良反应:
1、本品临床治疗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并发症有:胃肠道溃疡、出血、穿孔,手术后出血、肾功能衰竭,过敏及过敏样反应和肝功能衰竭。2、临床报道的可能与酮咯酸氨丁三醇有关的不良反应如下:·发生率1%以上的:全身性的:水肿(4%)心血管:高血压皮肤病:瘙痒、疹胃肠道:恶心(12%),消化不良(12%),胃肠的疼痛(13%),腹泻(7%),便秘,胃气胀,胃肠胀痛,呕吐,口腔炎血液和淋巴系统:紫癜神经系统:头痛(17%),嗜睡(6%),头晕(7%),出汗注射部位痛:在多次给药研究中,约有2%的病人出现此不良反应·发生率1%或以下的:全身性的:体重增加,发热,感染,无力心血管:悸动,苍白,晕厥皮肤病:风疹胃肠道:胃炎,直肠出血,嗳气,食欲缺乏,食欲增强血液和淋巴系统:鼻出血,贫血,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神经系统:震颤,恶梦,幻觉,欣快感,锥体外系统症状,眩晕,感觉异常,抑郁,失眠,神经质,口干,异常思维,注意力无法集中,运动机能亢进,麻痹呼吸系统:呼吸困难,肺水肿,鼻炎,咳嗽特殊感觉:味觉异常,视觉异常,视力模糊,耳鸣,丧失听觉泌尿生殖系统:血尿,蛋白尿,少尿,尿潴留,多尿,尿频3、用药不当或增加剂量会增加不良反应发生率。4、上市后不良反应监测:全身性的:过敏性反应,喉水肿,舌水肿,血管性水肿,肌痛心血管系统:低血压,潮红皮肤病:莱尔综合征(Lyell’s syndrome),史-约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脱落性皮肤炎,斑丘疹,风疹胃肠道:消化性溃疡,胃肠道出血,胃肠道穿孔,黑粪,急性胰腺炎,呕血,食管炎血液和淋巴系统:术后伤口出血,血小板数减少,白细胞数减少肝:肝炎,肝衰竭,胆汁郁积性黄疸神经系统:惊厥,精神病,无菌性脑膜炎呼吸系统:气喘,支气管痉挛泌尿生殖系统:急性肾功能衰竭,肋痛(伴有或无血尿或氮质血症),间质性肾炎,低钠血症,高钾血症,溶血尿毒症综合征5、根据对约10000名使用酮咯酸氨丁三醇的病人进行上市后非随机跟踪研究,结果表明其存在胃肠道严重出血的危险性,程度与剂量有关(见下表),这种现象在日平均剂量超过60mg/日的老年病人中更为常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2632
规格:
10mg*24s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口服。本品仅用于酮咯酸氨丁三醇注射剂的后续治疗,且和静注或肌注的连续用药时间不超过5天。成人静注或肌注本品后改为口服治疗的推荐剂量如下:65岁以下:肌注单次给药60mg、静注单次给药30mg或30mg多次给药后,口服首次2片,后每4~6小时口服1片,最大口服剂量不超过40mg/24小时。65岁或以上、肾损伤或体重小于50kg(110磅):肌注单次给药30mg、静注单次给药15mg或15mg多次给药后,口服首次1片,后每4~6小时口服1片,最大口服剂量不超过40mg/24小时。缩短推荐给药间隔可能导致增加不良反应的程度和频率。
性状:
本品为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呈白色或类白色。
禁忌:
1、活动性消化性溃疡、近期出现过胃肠道出血或穿孔的患者或有消化性溃疡或胃肠道出血病史的患者禁用本品。2、肾功能损伤及血容不足引起肾功能衰竭的患者禁用本品。3、临产、分娩妇女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4、有酮咯酸氨丁三醇过敏史及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5、本品禁用于大型手术前的止痛预防或手术中止痛,及需紧急止血时的手术中;因为受手术中止血的限制有增加出血的危险性。6、本品有抑制血小板功能,疑有或确诊有脑血管出血,有出血倾向、止血不完全和高危的出血患者禁用本品。7、由于本品含乙醇成分,禁用于鞘内或硬膜外给药。8、由于非甾体抗炎药产生的严重副作用有累积的可能性,故本品禁与5-氨基水杨酸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并用。9、本品禁与硫酸吗啡、盐酸杜冷丁、盐酸异丙嗪或安泰乐于小容器(如注射器)内混合,否则会导致酮咯酸析出。10、本品禁与丙磺舒并用。
注意事项:
1、肝功能损伤或有肝病史的病人慎用。本品可能会引起肝酶升高,肝功能不良的病人使用本品有进一步增加肝脏反应的可能性。患者使用本品期间若出现肝功能异常应立即停止用药。2、使用本品还可能出现体液潴留、水肿、氯化钠潴留、少尿、血清尿素氮和肌酐升高等症状,故心脏代偿失调、高血压或有相似症状的患者应慎用。3、应用本品期间应密切观察患者反应,定期检查血象和出血、凝血时间、肾功能等,成年患者连续给药不得超过5天。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本品可透过胎盘屏障,禁用于孕妇。本品可分泌进入乳汁,尽管其量极少,但哺乳期妇女仍须禁用。
儿童用药:
不推荐本品用于2岁以下儿童。本品仅以单次静注或肌注给药方式用于儿童,肌注剂量不超过30mg,静注剂量不超过15mg。
儿童用药:
不推荐本品用于2岁以下儿童。本品仅以单次静注或肌注给药方式用于儿童,肌注剂量不超过30mg,静注剂量不超过15mg。
老人用药:
老年人使用时需特别慎重或减少用量。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山东新时代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期:
36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