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品主要用于儿童及成年人青霉素等β-内酰胺类过敏或耐药患者治疗下列感染时用: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肺炎支原体肺炎。3.肺炎衣原体肺炎。4.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5.沙眼衣原体结膜炎。6.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7.空肠弯曲菌肠炎。8.百日咳。9.军团菌病。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用药(青霉素的替代用药)。
产品名:
硝酸咪康唑乳膏
通用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份:
本品每克含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液状石蜡、甘油、白凡士林、硬脂酸、十八醇、 单硬脂酸甘油酯、二甲基亚砜、十二烷基硫酸钠、羟苯乙酯(防腐剂) 、纯化水。
适应症: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如:体股癣、手足癣、花斑癣、头癣、须癣、甲癣;皮肤、指(趾)甲念珠菌病;口角炎、外耳炎等。
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9601
规格:
20g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1.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指(趾)甲感染,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念珠菌阴道炎,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孕妇用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儿童用药: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保存。
生产企业:
黑化集团大华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齐齐哈尔市消毒剂厂
有效期:
3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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