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艾拉)
通用名称:
盐酸氨酮戊酸外用散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氨酮戊酸。
适应症:
本品用于治疗尖锐湿疣,尤其适用于发生在尿道口的尖锐湿疣,且单个疣体直径最好不超过0.5cm。
不良反应:
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病灶及邻近组织的局部反应,如疼痛和或烧灼痛、红斑、红肿、糜烂、出血、溃疡、色素沉着等。照光过程中及以后数天内可能出现局部疼痛,病灶发生于尿道的患者治疗后可能出现尿痛。这些反应通常是轻至中度的,无需处理可自行缓解或消退。偶有瘢痕形成。 未见治疗相关的全身不良反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0027
规格:
118mg
包装:
瓶
用法用量:
临用前加入注射用水溶解(118mg/瓶加入0.5ml),配制成浓度为20%的溶液。每次治疗时,药液必须新鲜配制,保存时间不超过4小时。 清洁患处并保持干燥后,将配制的20%盐酸氨酮戊酸溶液滴于棉球并覆盖于疣体表面,每隔30分钟左右重复将溶液滴于棉球上,持续敷药于患处不少于3个小时。整个敷药过程应处于避光环境中,敷药后患处避免强光直射。用氦氖激光照射,输出波长632.8nm,激光能量100-150J/cm2 ,治疗光斑应完全覆盖病灶。
性状:
本品为白色至淡黄色粉末。
禁忌:
本品加氦氖激光照射禁用于对632.8nm左右波长范围的皮肤光过敏患者、卟啉症或已知对卟啉过敏者,以及已知的对局部用盐酸氨酮戊酸溶液中任何成分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1.本品需遵医嘱,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2.本品仅用于患处,不能用于周围正常皮肤。应避免与眼接触。3.本品溶液应新鲜配制,并在4小时内使用。4.应用本品后,患处在光照治疗前应避免暴露于日光或明亮的可见光下(如检测灯、手术灯、太阳床或近距离光源);应用本品后如不能进行光照治疗,患处应在至少40小时内避免暴露于上述光源下,如有刺痛和/或烧灼痛,应减少暴露于光线。5.本品慎用于瘢痕体质者。6.本品不推荐用于疣体过大的尖锐湿疣。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没有进行盐酸氨酮戊酸对动物的生殖功能的研究。本品是否会引起对孕妇的致命危害或影响生育功能未知。只有在确定必须的情况下才能对孕妇使用本品。本品治疗期间盐酸氨酮戊酸或其代谢产物在母乳中的含量未测。鉴于许多药物是经乳汁排泄的,对哺乳期妇女需谨慎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置阴凉干燥处。
生产企业:
上海复旦张江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
1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