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硝酸咪康唑乳膏(哈瑞美)
通用名称:
硝酸咪康唑乳膏
主要成份:
该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
适应症:
由皮真菌、酵母菌及其他真菌引起的皮肤、指(趾)甲感染,由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和革兰阳性细菌引起的阴道感染和继发感染。由于本品对革兰阳性菌有抗菌作用,可用于此类细菌引起的继发性感染。
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水疱、烧灼感、充血、瘙痒或其他皮肤刺激症状。非常罕见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湿疹、接触性皮炎、红斑、骨盆痛(痉挛)、阴道刺激、阴道分泌物和给药部位不适。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950
规格:
20g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1. 皮肤感染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早晚各1次,症状消失后(通常需2~5周)应继续用药10天,以防复发。2. 指(趾)甲感染 尽量剪尽患甲,将本品涂擦于患处,一日1次,患甲松动后(约需2~3周)应继续用药至新甲开始生长。确见疗效一般需7个月左右。3. 念珠菌阴道炎 每日就寝前用涂药器将药膏(约5克)挤入阴道深处,必须连续用2周。月经期内也可用药。二次复发后再用仍然有效。
性状:
该品为白色或类白色乳膏。
禁忌:
已知对硝酸咪康唑或本品其他成分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治疗念珠菌病,需避免密封包扎,否则可促使致病菌生长。4.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5.用于妇科疾病时:无性生活史的女性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用药期间注意个人卫生,防止重复感染。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保存。
生产企业:
武汉诺安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期:
60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