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头孢特仑新戊酯片
通用名称:
头孢特仑新戊酯片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特仑新戊酯。
适应症:
适应症为链球菌属(肠球菌除外)、肺炎球菌、化脓性链球菌属、淋球菌、大肠杆菌、柠檬酸菌属、克雷伯氏菌属、肠杆菌属、沙雷氏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等敏感细菌引起的下列感染性疾病 :1.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肺炎、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 ;2.肾盂肾炎、膀胱炎 ;3.淋菌性尿道炎 ;4.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 ;5.中耳炎、副鼻窦炎 ;6.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
不良反应:
根据批准前调查,不良反应(包括临床检查值变动者)在3,240例病人中有213例发生(6.57%);根据批准后6年间(1987年6月-1993年6月)使用情况调查,不良反应在13,463例中104例(0.77%)。重新审查时在总数16,703例中有317 (1.90%)累计不良反应共有456例,其中主要为腹泻54例(0.32%)、皮疹24例(0.14%)、食欲不振19例(0.11%)、胃部不适19例 (0.11%)、ALT(GPT)上升81例(0.48%)、AST(GOT) 上升70例(0.42%);嗜酸性细胞增多29例(0.17%);严重不良反应: 1.因发生过休克、速发性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等)(频度不明),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2.因出现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 (Lyell 综合征)(频度不明),粘膜皮肤眼(Stevens-Johnson)综合征,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3.因出现过严重肾毒性如急性肾衰等严重肾功能障碍(频度不明),故应定期检查,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4.因出现过伪膜性肠炎等伴有便血的重症大肠炎(频度不明),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5.因有可能出现肝功能损伤、黄疸(频度不明)症状。故应仔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进行适当的处理。6.因出现过粒细胞缺乏症和血小板减少(频度不明)症状。故应充分观察,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同类药(头孢类抗菌素)可出现下列严重不良反应:1.溶血性贫血,因其他头孢类抗生素(头孢噻吩钠、头孢噻啶)有过溶血性贫血的报道,发现异常应停止服药,妥善处理。2.伴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和嗜酸性细胞增多等间质性肺炎、肺间质性水肿(PIE)综合症,因其他头孢类抗生素有过引起上述症状的报道,发现上述症状时,应停止服药,采取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措施,妥善处理。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4389
规格:
0.1g*6s*2板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咽喉炎(咽炎、喉炎)、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扁桃体周围脓肿)、急性支气管炎、肾盂肾炎、膀胱炎、子宫附件炎、子宫内膜炎、子宫内感染、巴氏腺炎、巴氏腺脓肿时 :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50-100 mg,饭后口服。慢性支气管炎、弥漫性细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感染时)、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的重复感染、肺炎、中耳炎、副鼻窦炎、淋菌性尿道炎、牙周炎、冠周炎、上颚炎时 :成人常规剂量为一日三次,一次100-200 mg,饭后口服。对于重度肾功能不全患者,应慎重服药,适当调整剂量和间隔。
性状:
本品为浅橙色薄膜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类白色。
禁忌:
对头孢特仑或本剂成分过敏的患者。
注意事项:
下列情况需慎用。1.对青霉素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的患者 。2.本人或直系亲属中有支气管哮喘、皮肤荨麻疹等过敏体质的患者。3.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4.口服吞咽困难或非经口摄取营养、全身状态恶化的患者慎用。5.老年患者。对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影响 :1.除尿糖试纸外的尿糖比色实验、本尼迪特(Benedict)实验等利用还原法进行的尿糖检查实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2.服药期间,直接库姆斯氏(Coomb’s)实验可显示阳性结果。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妊娠时给药的安全性尚未肯定。头孢特仑几乎不能进入乳汁。对于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只有当治疗的益处大于危险时,方可给药。
儿童用药:
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幼儿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儿童用药:
早产儿、新生儿、乳儿、幼儿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因生理机能低下或有时会出现维生素K缺乏,应注意用量和服药间隔,并密切观察。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