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替米沙坦片(海王)
通用名称:
替米沙坦片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替米沙坦。
适应症:
适应症为高血压:用于成年人原发性高血压的治疗。
不良反应:
安慰剂对照的高血压治疗临床研究表明替米沙坦的不良事件总发生率为41.4%,安慰剂为43.9%,二者类似。这些不良反应呈非剂量依赖性,与患者性别、年龄和种族无关、替米沙坦在患者中用于降低心血管患病率的安全性数据与用于降压治疗的患者一致。下列药物不良反应来自进行降压治疗患者的对照临床研究中关于严重不良事件和导致停药的不良事件的报道,这些患者采用替米沙坦进行降低心血管患病率的治疗最长达6年。根据不良反应发生的几率排列如下:十分常见(≥1/10);常见(≥1/100到[1/10);偶见(≥1/1000到[1/100);罕见(≥1/10000到,[1/1000);十分罕见([1/10000);不明确(基于现有数据无法评估)。 在每个频率组内,不良反应是按照严重程度的降序列出的。 感染:偶见:上呼吸道感染包括咽炎及鼻窦炎,泌尿道感染,包括膀胱炎。不明确:包括致死性结局的败血症1 血液和淋巴系统疾病:偶见:贫血 罕见:血小板减少症 不明确:嗜酸细胞增生症免疫系统疾病:罕见:过敏 不明确:过敏反应代谢与营养系统疾病:偶见:高钾血症精神疾病:偶见:抑郁,失眠 罕见:焦虑神经系统疾病:偶见:晕厥 眼部疾病:罕见:视觉障碍 耳部和迷路疾病:偶见:晕厥心脏系统疾病:偶见:心动过缓 罕见:心动过快血管系统疾病:偶见:低血压2,体位性低血压呼吸系统,胸部和纵膈疾病:偶见:呼吸困难胃肠道疾病:常见:腹痛、腹泻、消化不良,胀气,呕吐;偶见: 口干、胀气肝胆系统疾病:罕见:肝功能异常/肝脏疾病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偶见:多汗症,瘙痒,皮疹 罕见:红斑,血管源性水肿,药疹,中毒性皮疹,湿疹,不明确:荨麻疹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疾病:偶见:关节炎、背痛(如,坐骨神经痛)、肌肉痉挛,罕见:关节痛,肢端疼痛,不明确:肌腱疼痛(类似肌腱炎症状)肾脏和泌尿系统疾病:偶见:肾功能损伤,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一般性疾病和给药部位:偶见:胸痛,疲倦(乏力) 罕见:流感样症状化验值:偶见:血肌酐升高 罕见:血尿酸升高,肝酶升高,血碱性磷酸酶升高,血色素降低[sup]1[/sup]在PRoFESS研究中替米沙坦与安慰剂相比败血症的发生率有所增加。这可能是偶然的结果,也可能与目前不明确的机制有关(见【药理毒理】)。 [sup]2[/sup]在血压已经得到控制并且标准治疗基础上接受替米沙坦降低心血管患病率的患者中报道为“常见”。替米沙坦用于降低心血管风险的TRANSCEND研究(N=5926,随访时间为4年8个月)中,替米沙坦组中有8.4%因为不良事件停药,在安慰剂组中为7.6%。替米沙坦组中发生率比安慰剂组高1%的唯一严重不良事件是间歇性跛行(7%vs.6%)和皮肤溃疡(3%vs.2%)。 上市后最经常自发报告的事件包括:头痛、头晕、乏力、咳嗽、恶心、疲劳、虚弱、水肿、面部水肿、下肢水肿、血管神经性水肿、荨麻疹、过敏、出汗增加、红斑、胸痛、房颤、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血压升高、高血压加重、低血压(包括体位性低血压)、高钾血症、晕厥、消化不良、腹泻、疼痛、尿路感染、勃起障碍、悲痛、腹痛、肌肉痉挛(包括小腿痉挛)、肌肉痛、心跳过缓、嗜酸细胞增生症、血小板减少、尿酸升高、肝功能异常或肝脏疾病、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的肾脏损伤、贫血、CPK升高、过敏性反应和肌腱疼痛(包括肌腱炎、肌腱滑膜炎)。在采用包括美卡素在内的血管紧张素II受体抑制剂治疗的患者曾报道过极少的横纹肌溶解。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0191
规格:
40mg*20s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本品在餐食或餐后服用均可。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应个体化给药。常用初始剂量为每次一片(40mg),每日一次。在20mg~80mg的剂量范围内,替米沙坦的降压疗效与剂量有关。若用药后未达到理想血压可加大剂量,最大剂量为80mg(即二片40mg或一片80mg),每日一次。本品可与噻嗪类利尿药如氢氯噻嗪合用,此类利尿药与本品有协同降压作用。因替米沙坦在疗程开始后四至八周本品才能发挥最大药效,因此若欲加大药物剂量时,应对此予以考虑。降低心血管风险: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剂量低于80mg的替米沙坦是否能有效降低心血管患病率和病死率的风险目前尚不明确。当开始应用替米沙坦治疗以降低心血管风险时,建议密切监测血压,并在必要时适当调整降压药物。特殊人群肾功能受损的患者轻或中度肾功能受损的患者,服用本品不需调整剂量。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时建议定期监测血钾及血肌酐。本品在严重肾功能受损或血液透析患者中的经验有限。在近期肾移植患者中没有替米沙坦的使用经验。肝功能受损的患者替米沙坦主要通过胆汁排泄,有胆道梗阻性疾病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降低。因此,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轻或中度肝功能受损的患者,本品每日用量不应超过40mg。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应谨慎,在这类患者中应当以小剂量开始替米沙坦治疗,缓慢调整剂量。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禁忌:
对本品任何有效成份或任一种赋形剂过敏者。中晚期妊娠 (第2个及第3个三个月期间) 及哺乳期妇女。胆道梗阻性疾病患者。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严重肾功能受损患者(肌酐清除率<30ml/min)。
注意事项:
1、胎儿或新生儿的患病率和病死率。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应用于妊娠妇女时可以导致胚胎或新生儿患病和死亡。全球范围内关于服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的患者的文献中已经报道了多项这类的案例。当发现妊娠时,应立即停用本品片剂。在妊娠的中间三个月及最末三个月时应用直接作用于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的药物会导致胚胎和新生儿损伤,包括低血压、新生儿颅骨发育不良、无尿、可逆性或不可逆性肾衰竭以及死亡。还有关于羊水过少的报道,可能是由于胚胎肾脏功能降低所致。在这种情况下羊水过少会导致胚胎肢体挛缩、颅脑面部畸形和肺脏发育不良。另外还有早产、宫内发育迟缓和动脉导管未闭,尚不明确这些情况的发生是否与药物暴露有关。 仅限于妊娠最初三个月之内的宫内药物暴露的患者未出现这些不良反应。应当向胚胎和胎儿暴露于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妊娠最初3个月患者告知,大部分胎儿毒性的报道与妊娠中晚期药物暴露有关。此外,如果患者已经妊娠或正在考虑妊娠的话,应当让患者立即停用本品。罕见情况下(很可能低于千分之一次妊娠)会出现没有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替代方法。在这些罕见情况下,应当向妊娠患者告知药物对其胎儿的潜在危害,同时应当进行连续超声波检查以评估羊膜腔内环境。如果观察到了羊水过少,应当停用本品,除非对于妊娠患者而言是抢救生命的治疗。根据妊娠周数可以进行宫缩应激试验(CST)、无应激试验(NST)或生物物理分析(BPP)。但患者和医生应当知道只有当胎儿受到不可逆损伤之后才会出现羊水过少。对有子宫内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暴露史的婴儿应当密切观察低血压、少尿和高钾血症。如果出现少尿,应当直接进行血压和肾脏灌注的支持。可能需要血浆置换或透析以逆转低血压和(或)肾脏功能紊乱的替代治疗。2、用于“降低心血管风险”适应症时,首先考虑使用ACE抑制剂替米沙坦在降低心血管风险的相关临床试验(ONTARGET研究)结果并不能排除该药与ACE抑制剂相比可能未能体现ACE抑制剂有意义的部分作用。因此,对于该适应症人群,首先考虑使用ACE抑制剂,如仅因咳嗽不良反应而停药时,考虑在咳嗽缓解后重新尝试使用ACE抑制剂。3、低血压在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激活的患者中,例如容量或盐衰竭的患者中(例如正接受大剂量利尿剂治疗、限盐饮食、恶心或呕吐引起血容量不足或血钠水平过低),服用替米沙坦,特别是初次服用后,可能导致有症状的低血压。因而,在使用本品之前,应先纠正血钠及血容量水平,或在密切医学观察下降低治疗剂量。 如果出现了低血压,应当使患者处于平卧位,如果需要的话,可以静脉输入生理盐水。一过性的低血压反应不是进一步治疗的禁忌,血压稳定之后通常可以顺利地继续治疗。4、高钾血症进行肾上腺素受体拮抗剂(ARB)治疗的患者可能出现高钾血症,尤其是有进展期肾功能损伤、心衰、正在进行肾替代治疗的患者;或者正在采用补钾治疗、保钾利尿剂、含钾的盐替代物或其他可能增加血钾浓度的药物进行治疗的患者。对于此类存在高血钾危险因素的患者,应在本品应用期间严密监测血清电解质水平,以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电解质紊乱。 在老年人、肾功能不全、糖尿病患者、同时使用其他会增加钾的水平的药物和/或有并发症的患者中,高钾血症可能是致命的。 在考虑同时使用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药物之前,应充分评估受益风险比。 高钾血症的主要的危险因素包括:——糖尿病、肾损害、年龄(]70岁)——和一个或更多的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其他药物和/或钾补充剂联合使用。药物及可能会导致高钾血症的药物类别:含有钾的盐替代品、保钾利尿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非甾体类抗炎药(NSAIDs, 包括选择性COX-2抑制剂)、肝素、免疫抑制剂(环孢素或他克莫司)、甲氧苄啶。——并发的事件,特别是在脱水、急性心功能失代偿、代谢性酸中毒、肾功能恶化、突然恶化的肾脏状况(例如感染性疾病)、细胞溶解(例如急性肢体缺血、横纹肌溶解症、扩大创伤)5、肝功能受损 替米沙坦主要通过胆汁排泄,有胆道梗阻性疾病或肝功能不全的患者对本品的清除率可能会减低。因此,本品不得用于胆汁淤积、胆道阻塞性疾病或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应慎用于轻中度肝功能不全患者,在这类患者中应当以小剂量开始替米沙坦治疗,同时缓慢调整治疗剂量。6、肾功能受损和肾移植患者 开始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抑制剂的治疗之后,敏感患者的肾功能会出现改变。在肾功能可能取决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中(例如有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或肾功能障碍的患者),采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ACE)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进行治疗会导致少尿和(或)进行性氮质血症,罕见情况下会出现急性肾衰竭和(或)死亡。替米沙坦也报道有类似结果。 ACE抑制剂在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的研究中,观察到血清肌酐或血尿素氮水平升高。在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中没有长期使用替米沙坦的情况,但预计其结果与ACE抑制剂出现的结果类似。 肾功能损害患者使用本品时建议定期检测血钾及血肌酐水平。 在近期肾移植患者中没有替米沙坦的使用经验。7、双重阻断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 有报道,开始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抑制治疗之后,肾功能会出现改变(包括急性肾功能衰竭)。双重阻断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例如联合采用ACE抑制剂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抑制剂)应当密切监测肾功能。 ONTARGET研究入选了25,620名年龄≥55岁且有动脉粥样硬化疾病或有终末器官损害的糖尿病患者。将这些患者随机分为单用替米沙坦、单用雷米普利或两种药物联合治疗组,随访中位数时间为56个月。接受替米沙坦和雷米普利联合治疗的患者与单药治疗相比没有获得额外的获益,但与单独接受替米沙坦或雷米普利治疗组相比出现肾功能不全(例如急性肾功能衰竭)的发生率增加。不推荐联合使用替米沙坦和雷米普利。8、激活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其他情况 对于血管张力和肾功能主要依赖于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充血性心衰或隐匿性肾病,包括肾动脉狭窄者),应用抑制该系统的药物(如替米沙坦)可引起急性低血压、高氮质血症、少尿或罕见的急性肾功能衰竭。9、肾血管性高血压 双侧肾动脉狭窄或仅有单侧肾脏的肾动脉发生狭窄的患者使用影响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的药物会增加严重低血压及肾功能不全的危险。没有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的患者长期使用替米沙坦的经验10、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的患者通常对通过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系统起效的降压药物没有反应。因此不推荐使用替米沙坦。11、主动脉及二尖瓣狭窄、肥厚型梗阻性心肌病与使用其他血管扩张剂相同,在有主动脉瓣和二尖瓣狭窄或梗阻性肥厚性心肌病的患者中应慎用。12、对驾驶和操纵机器的能力的影响尚未进行替米沙坦对驾驶和操作机器能力影响的研究。但是,在驾驶交通工具或操作机器时,须注意降压治疗过程中可能偶尔会出现头晕和嗜睡。13、种族差异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一致,替米沙坦与其它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对黑色人种的降压作用较其他非黑色人种差,可能是因为黑色人种的高血压患者更多为血浆低肾素状态。14、其他与其它降压药相同,缺血性心肌病或缺血性心血管病患者过度降压可能导致心肌梗死或脑卒中。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妊娠妇女不推荐在妊娠最初三个月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见【注意事项】)。妊娠中期三个月及最后三个月是使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禁忌证(见【禁忌】和【注意事项】)。关于替米沙坦在妊娠女性中的使用没有足够数据。在动物中的研究表明有生殖毒性(见【药理毒理】)关于在妊娠最初三个月暴露于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之后的致畸毒性目前还没有确切结论,但不能除外其风险有小幅度增加。虽然关于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风险没有流行病学对照数据,但这类药物存在有类似风险。除非继续进行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被认为是必需的,否则计划妊娠的患者应当改用在妊娠中有确切使用安全性证据的降压替代治疗。明确诊断妊娠之后应当立即停用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应尽可能开始替代治疗。在妊娠中期三个月和最后三个月暴露于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会导致人体胎儿毒性(肾功能下降、羊水过少、头颅钙化延迟)和新生儿毒性(肾功能衰竭、低血压、高钾血症)见【药理毒理】)。如果从妊娠中期三个月开始采用了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治疗,建议对肾功能和胎儿头颅进行超声波检查。在母亲已经服用过血管紧张素II受体拮抗剂的新生儿中,应当密切观察有无低血压(见【禁忌】和【注意事项】)哺乳期使用目前还没有在哺乳期使用替米沙坦的相关信息,因此不推荐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
目前尚缺乏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故不推荐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
儿童用药:
目前尚缺乏18岁以下的儿童和青少年应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据,故不推荐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使用本品。
老人用药:
老年人通常无需调整剂量。 高血压临床研究中所有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患者,有551名(19%)年龄在65~74岁之间,130名(4%)年龄在75岁或以上水平。这些患者与更年轻的患者相比,有效性和安全性不存在总体差异,而且其他报道的临床经验也没哟发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对药物反应存在差异,但不能排出部分老年患者的敏感性跟高。降低心血管风险研究(ONTARGET)中,接受替米沙坦治疗的所有患者中,年龄为≥65~<75的患者和所占百分比为42%,年龄≥75岁患者占15%。这些患者与更年轻的患者相比,有效性和安全性不存在总体差异,而且其他报道的临床经验也没有发现老年患者和年轻患者对药物反应存在差异,但不能排出部分老年患者的敏感性更高。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生产企业:
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