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盐酸利托君片
通用名称:
盐酸利托君片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利托君。
适应症:
预防妊娠20周以后的早产。目前本品用于子宫颈开口大于4cm或开全80%以上时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确立。
不良反应:
本品的不良反应与 b–交感神经作用有关,通常可以通过调整剂量来控制。静脉输注常出现孕妇和胎儿心跳速率增加,对健康孕妇心跳速率宜避免超过140次/分。适当减少剂量或停止输注会很快恢复正常。严重不良反应:肺水肿、肺水肿合并心功能不全、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心律不齐、在多胎妊娠情况下,有给予麻醉药后立即从心律不齐转为心脏骤停报道、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CPK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新生儿心室中隔肥大、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血清钾低下、休克、黄疸、Stenvens-Johnson综合症。其他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速、有时出现面色潮红、胸痛、呼吸困难、罕见心电图异常(ST-T的异常)、颜面疼痛。胎儿的心动过速、心律不齐。肝脏:有时出现肝功能的损害(GOT、GPT等的升高)。血液系统:罕见血小板减少。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出现振颤、麻木感、头痛、四肢末端发热感、无力感、罕见出汗、眩晕。消化系统:有时有恶心感、呕吐、便秘、伴淀粉酶升高的唾液腺肿胀。过敏症:有时出现出皮疹、瘙痒、罕见红斑、肿胀。给药部位:有时会有血管痛、静脉炎出现。其他:一过性血糖升高、CPK升高、有时出现尿糖的变化、发热,罕见出冷汗。孕妇用过 b–拟交感神经剂其婴儿有低血钙、低血糖、肠梗阻的症状,但很少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480
规格:
10mg*8s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诊断为早产并适用本品,最初用静脉滴注随后口服维持治疗,密切监测子宫收缩和副作用,以确定最佳用量。静脉滴注结束前30分钟开始口服治疗,最初24小时口服剂量为每2小时1片(10mg),此后每4-6小时1-2片(10-20mg),每日总量不超过12片(120mg)。每天常用维持剂量在80-120mg(8-12片)之间,平均分次给药。只要医生认为有必要延长妊娠时间,可继续口服用药。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禁忌:
本品的不良反应与 b–交感神经作用有关,通常可以通过调整剂量来控制。静脉输注常出现孕妇和胎儿心跳速率增加,对健康孕妇心跳速率宜避免超过140次/分。适当减少剂量或停止输注会很快恢复正常。严重不良反应:肺水肿、肺水肿合并心功能不全、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症、心律不齐、在多胎妊娠情况下,有给予麻醉药后立即从心律不齐转为心脏骤停报道、横纹肌溶解症(肌肉痛、无力感、CPK升高、血和尿中的肌红蛋白升高)、新生儿肠闭塞、新生儿心室中隔肥大、因β2受体激动剂所致的血清钾低下、休克、黄疸、Stenvens-Johnson综合症。其他不良反应:心血管系统:室上性心动过速、心悸、心动过速、有时出现面色潮红、胸痛、呼吸困难、罕见心电图异常(ST-T的异常)、颜面疼痛。胎儿的心动过速、心律不齐。肝脏:有时出现肝功能的损害(GOT、GPT等的升高)。血液系统:罕见血小板减少。精神神经系统:有时出现振颤、麻木感、头痛、四肢末端发热感、无力感、罕见出汗、眩晕。消化系统:有时有恶心感、呕吐、便秘、伴淀粉酶升高的唾液腺肿胀。过敏症:有时出现出皮疹、瘙痒、罕见红斑、肿胀。给药部位:有时会有血管痛、静脉炎出现。其他:一过性血糖升高、CPK升高、有时出现尿糖的变化、发热,罕见出冷汗。孕妇用过 b–拟交感神经剂其婴儿有低血钙、低血糖、肠梗阻的症状,但很少见。
注意事项:
对于紧急入院的患者,医生应对子宫颈口的开大、展平及出血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制定安全的给药方案后,严密监护下给药,应避免不必要的用药。1.静脉滴注时,应密切监测孕妇的血压、脉搏及胎儿心跳速率。密切关注胎儿情况,特别是用于急性胎儿窘迫时,如果胎儿情况恶化,需立即停药。胎儿心跳每分钟可能增加25次以上,但通常很少见。 2.为预防由腔静脉症候群引起的低血压,输注时应保持左侧卧位。 3.避免用于心脏病或潜在心脏病人。 4.在延长输液期间,密切监测有糖尿病人或排钾利尿病人的生化指标变化。因本品可以升高血糖及降低血钾,故糖尿病患者及使用排钾利尿剂的病人慎用。停药后24小时内转为正常。 5.本品治疗后曾有孕妇发生肺水肿的报告,原因包括患有心脏病、持续性心动过速(超过140次/分)、子痫以及与皮质类固醇并用,因此要严密监测患者,避免体液过多。如发生肺水肿立即停止用药。 6.胎儿酸中毒时,继续监测是必要的,少数严重酸中毒(PH<7.15)的情况,不宜使用。 7.当使用本品预防早产、延缓分娩是因为绒毛膜羊膜未成熟而提早破裂的情况时,要考虑是否会有绒毛膜羊膜炎的发生,用药要谨慎。 8.持续滴注需定期进行血液检查。 9.滴注药量超过0.2mg/min可能会增加不良反应,应加强监护。 10.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妊娠致畸作用。(妊娠分类B)据报道,用大鼠和家兔进行繁殖研究,以人用静脉滴注每天用药最大剂量的1/9(1mg/kg),1/3(3mg/kg)及1(9mg/kg)倍,给动物(动物以药粒给药),以人用每天口服维持用药的最大剂量之5与50倍,即10与100mg/kg,给予动物,研究结果显示盐酸利托君对繁殖力和胎儿没有影响。以单剂量静脉1,3和9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分别给予妊娠6-15天和6-18天的大鼠和家兔,对胎儿无不利影响。以静脉1和8mg/kg/每天或口服10和100mg/kg/每天,给予妊娠15-21天的动物,对大鼠围产期和出生后的幼鼠发育没有影响。并观察到大鼠胎儿体重稍有增加。口服给药不影响繁殖力和生殖行为。对怀孕大鼠给与致死剂量,不会引起胎儿立即死亡。尚没有利托君对妇女妊娠20周前影响的足够的和良好对照的研究,因此,本药不应用于妊娠的第20周以前的孕妇。从妊娠第20周后将利托君给予怀孕妇女的研究表明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危险。随机选择跟踪少数儿童至2岁,显示对生长、发育或器官成熟均无影响。但是,虽然临床研究没有证明对胎儿的永久性影响来自利托君,但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因此,只能在明确适应症时使用利托君。某些研究表明,妊娠36周前出生的婴儿,占全部出生婴儿的不到10%,却占围产期死亡数的75%及所有神经性残疾婴儿的一半。有关资料证明在整个妊娠期之前任何时间出生的婴儿比在整个妊娠期满时或期满后出生总人口的婴儿发生神经性或其他残疾的可能性更高。据报道,在大鼠试验中利托君可通过乳汁分泌,因此,在分娩之前用药的情况下,建议避免分娩后立即哺乳。
儿童用药:
不适用。
儿童用药:
不适用。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广东先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