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尼美舒利颗粒
通用名称:
尼美舒利颗粒
主要成份:
主要为尼美舒利。
适应症:
具有抗炎、镇痛、解热作用,可用于慢性关节炎症(如类风湿性关节炎和骨关节炎等); 手术和急性创伤后的疼痛和炎症;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痛经;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等症状的治疗。
不良反应:
1.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2.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639
规格:
50mg*12s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1.主要有:胃灼热、恶心、胃痛。但症状都很轻微、暂短,很少需要中断治疗。极少情况下,患者服药后出现过敏性皮疹。2.即使使用尼美舒利未产生上述副作用,也须注意到本品如同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一样,可能产生头晕、思睡、胃溃疡或肠胃出血以及史蒂文斯-约翰逊(Stevens-Johnson)综合症。
性状:
本品为颗粒剂。
禁忌:
1.对本品、乙酰水杨酸或对其他非甾体类药过敏者禁用;2.活动性消化道出血、消化道溃疡活动期的患者禁用;3.严重的肝功能不全、严重的肾功能障碍(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的患者禁用;4.并不建议在妊娠期间使用本药。
注意事项:
1.尼美舒利对以下患者要慎重使用:具有出血症病史的患者;具有胃肠道疾病的患者;接受抗凝血剂治疗或是服用抗血小板聚集药物的患者;2.因本品主要通过肾脏系统排出体外,如果肾功能不全,应根据肾小球滤过率减少服药的剂量;3.对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禁用此药;4.在并用其它非甾体消炎药之后,如出现视力下降,应停止治疗,进行眼科检查。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在妊娠期间不建议使用。
儿童用药:
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1天2次。用于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用于风湿病,疗程应遵医嘱。
儿童用药:
仅用于1岁以上儿童,剂量为5mg/kg体重/天,分2至3次服用,最大剂量不超过100mg,1天2次。用于退热,疗程不超过3天。用于风湿病,疗程应遵医嘱。
老人用药:
老年病人的服药量,应严格遵照医生规定,医生可以根据情况适当减少用药剂量。
贮藏:
密封,在干燥处保存。
生产企业:
安徽精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