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利福平片
通用名称:
利福平片
主要成份:
主要为利福平。
适应症: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2.本品与其他药物联合用于麻风、非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的治疗。3.本品与万古霉素(静脉)可联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药葡萄球菌所致的严
不良反应:
1.消化道反应 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 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 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 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 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 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 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 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 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 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 系。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 属过敏反应。 4.其他 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 等可呈橘红色。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 眩晕、视力障碍等。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2023600
规格:
0.15g*100s
包装:
瓶
用法用量:
1.抗结核治疗: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 顿服,每日不超过1.2g; 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 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 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 连续2日; 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 连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性状: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橙红色或暗红色。
禁忌: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婴儿、3个月以上孕 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 验)阳性;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 结果;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可干扰利用分光 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可使 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 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 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 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 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 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 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 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 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 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 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 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 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 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 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 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 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 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桔红色。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1.利福平可透过胎盘,动物实验曾引起畸胎。人类虽尚 无致畸报道,但目前无足够资料表明可在妊娠期安全应用。 2.利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妇女用药应充分权衡利 弊后决定。
儿童用药:
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儿童用药:
本品在5岁以下小儿应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减退,用药量应酌减。
贮藏:
密封,在阴暗干燥处保
生产企业:
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