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盐酸胺碘酮胶囊
通用名称:
盐酸胺碘酮胶囊
主要成份:
盐酸胺碘酮。
适应症:
适用于利多卡因无效的室性心动过速和急诊控制房颤、房扑的心室率。
不良反应:
1. 心血管:较其他抗心律失常药对心血管的不良反应要少。(1) 窦性心动过缓、窦性停搏或窦房阻滞,阿托品不能对抗此反应。(2) 房室传导阻滞。(3) 偶有Q-T间期延长伴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主要见于低血钾和并用其它延长QT的药物时。(4) 以上不良反应主要见于长期大剂量和伴有低血钾时,以上情况均应停药,可用升压药、异丙肾上腺素、碳酸氢钠(或乳酸钠)或起搏器治疗。注意纠正电解质紊乱。扭转性室性心动过速发展成室颤时可用直流电转复。由于本品半衰期长,故治疗不良反应需持续5~10天。2. 甲状腺:(1) 甲状腺机能亢进,可发生在用药期间或停药后,除突眼征以外可出现典型的甲亢征象,也可出现新的心律失常,化验T3、T4均增高,TSH下降。发病率约2%,停药数周至数月可完全消失,少数需用抗甲状腺药、普萘洛尔或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2) 甲状腺机能低下,发生率1%~4%,老年人较多见,可出现典型的甲状腺机能低下征象,化验TSH增高,停药后数月可消退,但粘液性水肿可遗留不消,必要时可用甲状腺素治疗。3. 胃肠道:便秘,少数人有恶心、呕吐、食欲下降,负荷量时明显。4. 眼部:服药3个月以上者在角膜中基底层下1/3有黄棕色色素沉着,与疗程及剂量有关,儿童发生较少。这种沉着物偶可影响视力,但无永久性损害。少数人可有光晕,极少因眼部副作用停药。5. 神经系统:不多见,与剂量及疗程有关,可出现震颤、共济失调、近端肌无力、锥体外体征,服药1年以上者可有周围神经病,经减药或停药后渐消退。6. 皮肤:光敏感与疗程及剂量有关,皮肤石板蓝样色素沉着,停药后经较长时间(1~2年)才渐退。其他过敏性皮疹,停药后消退较快。7. 肝脏:肝炎或脂肪浸润,氨基转移酶增高,与疗程及剂量有关。8. 肺脏:肺部不良反应多发生在长期大量服药者(一日0.8~1.2g)。主要产生过敏性肺炎,肺间质或肺泡纤维性肺炎,肺泡及间质有泡沫样巨噬细胞及2型肺细胞增生,并有纤维化,小支气管腔闭塞。临床表现有气短、干咳及胸痛等,限制性肺功能改变,血沉增快及血液白细胞增高,严重者可致死。需停药并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9. 其他:偶可发生低血钙及血清肌酐升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1766
规格:
0.2g*30s
包装:
瓶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常用量:治疗室上性心律失常,每日0.4~0.6g,分2~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改为每日0.2~0.4g维持,部分病人可减至0.2g,每周5天或更小剂量维持。治疗严重室性心律失常,每日0.6~1.2g,分3次服,1~2周后根据需要逐渐改为每日0.2~0.4g维持。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类白色粉末。
禁忌:
1.严重窦房结功能异常者禁用。2.Ⅱ或Ⅲ度房室传导阻滞、双束支传导阻滞(除非已有起搏器)者禁用。3.心动过缓引起晕厥者禁用。4.各种原因引起弥漫性肺间质纤维化者禁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交叉过敏反应:对碘过敏者对本品可能过敏。2.下列情况应慎用(1)窦性心动过缓。(2)Q-T间期延长综合征。(3)低血压。(4)肝功能不全。(5)肺功能不全。(6)严重充血性心力衰竭。3.对诊断的干扰(1)心电图变化:例如P-R及Q-T间期延长,用药后患者可能有T波减低伴增宽及双向出现u波,此并非停药指征。(2)极少数有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及碱性磷酸酶增高。(3)甲状腺功能变化,本品抑制周围T4转化为T3,导致T4及rT3增高和血清T3轻度下降,甲状腺功能检查通常不正常,但临床并无甲状腺功能障碍。甲状腺功能检查不正常可持续至停药后数周或数月。4.用药期间需监测血压及心电图;应注意随访检查:肝功能、甲状腺功能(包括T3、T4及促甲状腺激素,每3~6个月1次)、肺功能和胸部X片(每6~12个月1次)及作眼科检查。5.本品半衰期长,故停药后换用其他抗心律失常药时应注意相互作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本品可以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临床上有孕妇服用胺碘酮引起胎儿先天性甲状腺肿、甲亢和甲低的报道。新生儿血中原药及代谢产物为母体血浓度的25%。已知碘也可通过胎盘,故孕妇使用时应权衡利弊。本品及代谢物可从乳汁中分泌,服本品者不宜哺乳。
儿童用药:
儿童中应用胺碘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儿童中应用胺碘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老年人口服胺碘酮需严密监测心电图、肺功能。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生产企业: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