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卡马西平片
通用名称:
卡马西平片
主要成份:
活性成份:卡马西平。
适应症:
用于癫痫、三叉神经痛和舌咽神经痛发作、预防或治疗躁狂-抑郁症、中枢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单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贝丁酯等合用、酒精癖的戒断综合征。
不良反应:
1.神经系统常见的不良反应:头晕、共济失调、嗜睡和疲劳。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潴留和低钠血症(或水中毒),发生率约10%~15%。3.较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变态反应,Stevens-Johnson 综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坏死溶解症、皮疹、荨麻疹、瘙痒;儿童行为障碍,严重腹泻,红斑狼疮样综合症(荨麻疹、瘙痒、皮疹、发热、咽喉痛、骨或关节痛、乏力)。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腺体病,心律失常或房室传导阻滞(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毒(语言困难、精神不安、耳鸣、颤 、幻视),过敏性肝炎 ,低钙血症,直接影响骨代谢导致骨质疏松,肾脏中毒,周围神经炎,急性尿紫质病,栓塞性脉管炎,过敏性肺炎,急性间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状腺功能减退。曾有一例合并无菌性脑膜炎的肌阵孪性癫痫患者,接受本品治疗后引起脑膜炎复发。偶见粒细胞减少,可逆性血小板减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1328
规格:
0.1mg*100s
包装:
瓶
用法用量:
1.本品可在用餐时、用餐后、或两餐之间用少量液体送服。2.对老年患者,应慎重选择卡马西平的剂量。3.癫痫:卡马西平应尽可能单药治疗用药。治疗应从小剂量开始,缓慢增加至获得最佳疗效。当发作被控制后,可以缓慢减至最低有效剂量。测定血药浓度可帮助确定合适的剂量。如果服用其它抗癫痫药时加用卡马西平,在维持原药剂量的情况下,卡马西平的剂量应逐渐增加,必要时可调整其它抗癫痫药的剂量(见【药物相互作用】)。4.成人:初始剂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渐增加剂量直至最佳疗效 (通常为每次400mg,每天2~3次) 。某些病人罕有需加至每天1600mg。5.儿童:每天10~20mg/kg体重。12个月以下,100~200mg/天。1~5岁,200~400mg/天。6~10岁,400~600mg/天。11~15岁,600~1000mg/天,分次服用。6.推荐:4岁或4岁以下儿童,初始剂量在20~60mg/天,然后隔日增加20~60mg。4岁以上儿童,初始剂量可100mg/天,然后每周增加100mg。7.三叉神经痛:初始剂量200~400mg/天,逐渐增加至疼痛缓解(通常每次200mg,每天3~4次),然后剂量逐渐减小至最低可维持剂量。推荐老年患者,初始剂量为每次100mg,每天2次。
性状:
本品为白色片。
禁忌:
已知对卡马西平相关结构药物(如:三环类抗抑郁药)过敏者。有房室传导阻滞,血清铁严重异常、骨髓抑制、严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
注意事项:
1.与三环类抗抑郁药有交叉过敏反应;2.用药期间注意检查:全血细胞检查(包括血小板、网织红细胞及血清铁,应经常复查达2~3年),尿常规,肝功能,眼科检查;卡马西平血药浓度测定;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应注意;5.癫痫患者不能突然撤药;6.已用其他抗癫痫药的病人,本品用量应逐渐递增,治疗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剂量,避免自身诱导所致血药浓度下降;7.下列情况应停药: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状出现,心血管系统不良反应或皮疹出现;8.用于特异性疼痛综合征止痛时,如果疼痛完全缓解,应每月减量至停药;9.饭后服用可减少胃肠反应,漏服时应尽快补服,不可一次服双倍量,可一日内分次补足;10.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醇中毒,心脏损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对其他药物有血液反应史者(易诱发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异常或其他内分泌紊乱,尿潴留,肾病。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本品能通过胎盘,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入乳汁,约为血药浓度60%,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
儿童用药:
本品可用于各年龄段儿童,具体参考[用法用量]。
儿童用药:
本品可用于各年龄段儿童,具体参考[用法用量]。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认知功能障碍、激越、不安、焦虑、精神错乱、房室传导阻滞或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再障。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