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注射用顺铂
通用名称:
注射用顺铂
主要成份:
顺铂。
适应症:
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
不良反应:
1、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止吐剂恩丹西酮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一般剂量每日超过90mg/m2即为肾毒性的危险因素。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目前除水化外尚无有效预防本品所致的肾毒性的手段;3、神经毒性:神经损害如听神经损害所致耳鸣、听力下降较常见。末梢神经毒性与累积剂量增加有关,表现为不同程度的手、脚套样感觉减弱或丧失,有时出现肢端麻痹、躯干肌力下降等,一般难以恢复。癫痫及视神经乳头水肿或球后视神经炎则较少见;4、骨髓抑制:骨髓抑制(白细胞和/或血小板下降)一般较轻,发生几率与每疗程剂量有关,若≤100mg/m2,发生机率约10~20%,若剂量≥120mg/m2,则约40%,但亦与联合化疗中其它抗癌药骨髓毒性的重叠有关。5、过敏反应:可出现脸肿、气喘、心动过速、低血压、非特异斑丘疹类皮疹;6、其它:心脏功能异常、肝功能改变少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1358
规格:
10mg
包装:
瓶
用法用量:
1、一般剂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mg/m2,一日1次,连用五天,或一次30mg/m2,连用3天,并需适水化利尿。2、大剂量:每次80~120mg/m2,静滴,每3~4周一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20mg/m2,以100mg/m2为宜。为预防本品的肾脏毒性,需充分水化:顺铂(PDD)用前12小时静滴等渗葡萄糖液2000ml,DDP使用当日输等渗盐水或葡萄糖液3000~3500ml,并用氯化钾、甘露醇及呋塞米(速尿),每日尿量2000~3000ml。治疗过程中注意血钾、血镁变化,必要时需纠正低钾、低镁。
性状:
本品为亮黄色或橙黄色的结晶性粉末。
禁忌:
1、肾损害患者及孕妇禁用。2、老年患者肾小球滤过率及肾血浆流量减少,药物排泄率减低,故慎用。如肾功正常,可给予全量的70%~90%。
注意事项:
监测末梢血象、肝肾功能、末梢神经毒及听力表现等变化,必要时减少剂量或停药,并进行相应的治疗,避免采用与本品肾毒性或耳毒性叠加的药物,如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两性霉素B、头孢噻吩、戊炔喃苯胺酸、利尿酸钠等。静滴时需避光。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为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儿童用药:
为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人用药:
老年患者肾小球滤过率及肾血浆流量减少,药物排泄率减低,故慎用。如肾功能正常,可给予全量的70%~90%。
贮藏:
遮光,密闭保存。
生产企业: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有效期:
4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