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治疗高血压。
产品名:
卡托普利片
通用名称:
卡托普利片
主要成份:
托普利卡。
适应症:
高血压症;心力衰竭。
不良反应: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2366
规格:
25mg*50s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性状:
本品为白色划痕压制片。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儿童用药:
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儿童用药:
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老人用药:
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烟台巨先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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