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称
药物过敏症
概述
药物热是指由于患者使用某一种或多种药物,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发热,是临床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也是发热的常见病因。
近年不合理用药和各种新药的不断问世,其发病率逐渐增多。在临床上,药物热并非罕见,药物过敏反应是最普遍的机制。
药物热与一般感染性发热不同,如果是再次用药发生的药物热,由于其发生快,易确定与用药有关;而首次用药引发的药物热,发热多经 7~10 天左右的致敏期后发生,则需要临床与感染性发热仔细区分,方可明确。
药物热常伴药疹,也有不伴药疹的单纯性药热。皮疹呈多形性对称性分布,并常伴有瘙痒或烧灼感;严重的药疹可表现为剥脱性皮炎。皮疹严重者,停药后热度可持续较长时间。
对于药物热最好的治疗方法是停用可疑药物,补液有利于药物排泄和退热。重症者可应用糖皮质激素,对高热或超高热患者可同时应用物理降温,对酒精过敏者禁做酒精擦浴。
药物热的诊断缺乏特异性,特别是对于不伴皮疹、关节痛、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其他过敏症状者的诊断尤为困难,常常误诊为原发病未控制和院内感染,从而加用或更换抗生素,导致病情延误,医疗费用增加。
在应用抗生素的疗程中,如果患者病情已改善、体温下降或已趋正常之后再度上升或热度重现者,应考虑药物热;如果在白天使用抗生素之后出现发热,而夜间体温有下降趋势,也应考虑药物热;如患者原有感染已获控制,且无新感染或二重感染,而白细胞总数不高,无明显的左移与中毒性颗粒,或有嗜酸粒细胞增多,应考虑药物热。
症状
药物热一般为持续性的高热,常达 39 ~ 40℃。发热温度虽高,但患者的一般情况尚好,与热度不成比例,但应用各种退热措施(如退热药)效果不好。常伴药疹,呈多形性对称性分布,并常伴有瘙痒或烧灼感;严重的药疹可表现为剥脱性皮炎。
药物热的常见症状有哪些?
典型的药物热出现于首次用药后第 7 ~ 10 天。若以前接触过本次所用药物,则可在用药后数小时内出现发热。个别患者可短至 1 小时或长达 25 天。
药物热的体温多在 37 ~ 39℃ 之间,也有高达 40℃ 以上者。体温曲线无一定规律,热型可有弛张热、稽留热、间歇热或微热等。
虽然体温超出正常值(多表现为持续高热),但中毒现象并不显著,患者精神状态一般良好,无慢性病容。
多数患者仅表现为发热,而无其他症状,一般情况良好,甚至不伴有体温升高所致的心率加快。少数症状较重者伴有头痛、肌肉关节痛,有些还出现皮疹、哮喘等症状。
有些药物过敏、药物热患者病情在发展至高峰时,使用任何药物都能加重病情。
病因
临床上药物热的产生取决于多种因素,并非某种药物的特征性反应。该病发生通常与机体的高敏感性反应和患者体质的特异性反应有关,引起药物热的确切原因至今尚不清楚。
容易引起发热的药物有哪些?
很多药物都可引起药物热,常见的包括抗生素类、抗癫痫药、抗肿瘤药、抗组胺药、抗结核药等。
抗生素引起的药物热最为常见,几乎所有类型的抗生素都有较高的药物热发生率,如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克林霉素、喹诺酮类、磺胺类等,其中又以 β -内酰胺类抗生素,如青霉素、阿莫西林等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最为常见。
常用的抗过敏药(如扑尔敏、苯海拉明、氯雷他定等)、解热镇痛药(如阿司匹林、布洛芬等)、抗结核药(如利福平、异烟肼等)、酶类及生物制剂(如人血白蛋白)也都可能引起药物热。
哪些人容易患药物热?
老人、孕妇、婴幼儿、哺乳期妇女、红斑狼疮、过敏体质患者在疾病的治疗中更容易发生药物热。
就医
出现哪些情况需要及时就医?
发现体温升高且持续不退,或突然出现大量皮疹时需要及时就医。
建议就诊科室
急诊科
发热门诊
皮肤科
医生如何诊断药物热?
临床上药物热无特异性诊断标准,不易判断,易被忽略:只有在药物治疗过程中经过仔细体检和实验室检查,排除其他所有可能导致发热的病因(包括感染、风湿、吸收热等),才可考虑药物热。
应用抗生素后体温一度下降,继续用药,体温再次上升,但找不到原因。
原有感染性疾病,应用抗生素后体温上升,以往有同样病史。
不能用原因疾病解释,但一般情况良好。
停药后体温迅速下降,在 24 ~ 48 小时内恢复正常,则强烈提示为药物热。
可伴随其他症状如皮疹、关节痛等。
医生可能询问患者哪些问题?
发热多长时间?什么时候体温最高?最高多少度?
有无寒战、关节疼痛、皮疹等伴随症状?
有无咳嗽咳痰、流涕、头痛头晕、腹痛腹泻、黄疸、尿频尿急等感染症状?
有无恶性肿瘤、脑外伤、痛风、手术、外伤史?
近期服药史?服用多长时间?
有无过敏史?
有无红斑狼疮病史?
患者可以咨询医生哪些问题?
我为什么会发烧?
我需要做哪些检查?要吃哪些药?医保能报销吗?
目前都有哪些治疗方法?哪种方法最适合我的病情?
原口服药物是否继续服用?或有可替换药物吗?
一般什么药会引起药物热,我以后需要注意什么?
我是否需要筛查过敏原?我的家人需要接受筛查吗?
治疗
药物热一般无需特殊治疗,最好的治疗方法是停用一切可疑药物,患者在停药后 48 ~ 72 小时内发热一般可消退。补液有利于药物的排泄,可适当补液促进药物排泄。对伴有皮疹的患者可适当选用抗组胺类药物处理。
停用一切可疑药物
一般而言,患者的发热多在停药后的 48 ~ 72 小时消退,对于肝、肾功能不全或体内有明显药物蓄积者,停药至体温正常时间可能长达 1 周。
对症支持治疗
补液有利于药物的排泄。
重症患者可应用糖皮质激素。
对高热或超高热患者可同时应用物理降温,但对酒精过敏者,禁做酒精擦浴。
酌情应用抗组胺药、解热镇痛药及钙剂。
对于原发病(如感染)未能控制者和治疗不能中断的患者,可进行替代药物治疗。
日常注意
具体日常注意事项如下:
保持口腔清洁,避免感染。
注意保暖,避免着凉,防止感冒。
遵医嘱用药。
给予流质、清淡饮食,避免辛辣、刺激性、油腻性食物。
预防
药物热的预防主要是提高对药物热的认识,当临床上对找不到引起发热或发热加重的确切原因时,均要考虑药物热的可能。
药物热的预防原则:
不要滥用药物,遵医嘱用药。
有药物过敏史的人,应主动告知医生,以便更好地选择治疗药物。
杜绝使用过期、污染药品。
发现药物热可疑时,要停药或更换其他的药物观察。
老人、孕妇、婴幼儿、哺乳期妇女、红斑狼疮、过敏体质患者在用药中出现发热,尤其要警惕药物热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