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
产品名:
以岭
通用名称:
连花清瘟颗粒
主要成份: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适应症: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100040
规格:
6g*10袋
包装:
6g*10袋/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颗粒,味微苦,气微香。
剂型:
颗粒剂
禁忌:
1、过敏体质者。2、风寒感冒者。3、脾虚便溏者。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及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高血压、心脏、糖尿病病患者慎用。有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用药:
禁忌。
儿童用药:
禁忌。
儿童用药:
禁忌。
老人用药:
禁忌。
贮藏:
密封保存。
生产企业:
北京以岭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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