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盐酸特比萘芬片(步长)(倍佳)
通用名称:
盐酸特比萘芬片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特比萘芬。
适应症:
1.由毛癣菌(红色毛癣菌、须癣毛癣菌、断发癣菌、紫色毛癣菌和疣状毛癣菌等)、狗小孢子菌和絮状表皮癣菌等引起的皮肤、头发和甲的感染。2. 各种癣病(体癣、股癣、手足癣和头癣等)以及由念珠菌(白色念珠菌等)引起的皮肤酵母菌感染。3.由皮霉菌引起的甲癣(甲真菌感染)。
不良反应:
本品耐受性好,副作用轻至中度,且常为一过性。最常见的有胃肠道症状(胀满感,食欲不振,恶心,轻度腹痛及腹泻)或轻型的皮肤反应(皮疹,薰麻疹等)。个别严重的皮肤反应病例(如Stevens Johnson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死松懈症)曾见报道,若发生进行性皮疹,则应停药。罕见味觉改变,包括味觉缺失,后者于停药后几周内可恢复。极个别病例发生肝胆功能不全,究竟是否由本品引起的尚未肯定,不过若发生上述情况,则应停用本品。曾报道,极个别患者发生中性白细胞减少。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9980206
规格:
0.125g*6片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每次0.25克,每日一次,疗程如下: 皮肤感染的疗程:手足癣[趾(指)间型和跖型]:2~6周;体癣、股癣:2~4周;皮肤念珠菌病:2~4周。在真菌学治愈几周,才可见到皮肤外观完全正常以及感染症消失。 头发和头皮感染的疗程:头癣:4周,头癣多数发生于儿童。 甲癣:绝大多数患者的疗程为6周~3个月。其中的年青患者因甲生长正常而能缩短疗程,故除拇指(趾)甲外,小于3个月的治疗可能已足够。在其它病例中,疗程通常只需3个月。某些患者,特别是那些大拇指(趾)甲感染的患者,可能需6个月或更长的时间。在第一周治疗中见到甲生长缓慢大患者,其疗程可能需超过3个月。在真菌学治愈和停止治疗后几个月,可看到病情继续好转至甲板外观完全正常,这是因为健康的甲组织生长需要时间。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禁忌:
对盐酸特比萘芬及本品其它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肝或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0umol/l)者,剂量应减少50%。本品应置于儿童触不到的地方。口服本品对花斑癣无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妊娠与哺乳动物研究显示,本品对胎儿和生育力无不良影响。由于本品用于孕妇的经验极有限,因此,应权衡利弊,原则上孕妇不应使用。盐酸特比萘芬可经乳汁排泄,故接受本品口服治疗的母亲不应哺乳。
儿童用药:
2岁以上的儿童口服特比萘芬耐受性好。
儿童用药:
2岁以上的儿童口服特比萘芬耐受性好。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原保定步长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