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适用于化脓性链球菌引起的咽炎及扁桃体炎,敏感菌所致的鼻窦炎、中耳炎、急性支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肺炎支原体或肺炎衣原体所致的肺炎;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尿道炎和宫颈炎;敏感细菌引起的皮肤软组织感染。
产品名:
玻璃酸钠滴眼液(尖峰)
通用名称: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份:
玻璃酸钠。
适应症:
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不良反应:
1.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2.有时可能会出现搔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出现上述症状时应停药。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950
规格:
5mg:5ml
包装:
支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粘稠液体。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2.用后立即密封,2~8℃保存,开口后使用不超过1个月。3.药液变混浊时,请勿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期:
3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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