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咽峡炎、中耳炎、鼻窦炎、支气管炎、肺炎等呼吸道感染、尿路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本品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重症感染。
产品名:
克拉霉素胶囊
通用名称:
克拉霉素胶囊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克拉霉素。
适应症:
鼻咽感染:扁桃体炎、咽炎、鼻窦炎。
不良反应:
1.对本品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哺乳妇女期禁用。3.严重肝功能损害者、水电解质紊乱患者、服用特非那丁治疗者禁用。4.某些心脏病患者禁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7096
规格:
0.125g*24s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常用量一次250mg,每12小时1次;重症感染者一次500mg,每12小时1次。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应连续服用6~14日。儿童:口服,6个月以上的儿童按体重一次7.5mg/kg,每12小时1次。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结晶性粉末。
禁忌:
1.肝功能损害、中度至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慎用。2.肾功能严重损害(肌酐清除率小于30ml/分钟)者,须作剂量调整。常用量为一次250mg,一日1次;重症感染者首剂500mg,以后一次250mg,一日2次。3.本品与红霉素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和交叉耐药性。4.与别的抗生素一样,可能会出现真菌或耐药细菌导致的严重感染,此时需要中止使用本品,同时采用适当的治疗。5.本品可空腹口服,也可与食物或牛奶同服,与食物同服不影响其吸收。6.血液或腹膜透析不能降低本品的血药浓度。
注意事项:
尚不明确。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上海普康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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