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产品名: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葵花)
通用名称: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主要成份:
麻黄、苦杏仁、石膏、金银花、甘草、金银花、连翘、知母、黄芩、板蓝根、麦冬、鱼腥草。辅料为苯甲酸钠、甜蜜素。
适应症:
清热解毒,宣肺化痰,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汗出、微恶风寒、咳嗽、痰黄,或兼喘息、口干而渴。
不良反应:
大剂量服用,可能有轻度胃肠不适反应。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80
规格:
10ml*6支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口服,一岁至三岁一次1支,一日3次;四岁至七岁一次1支,一日4次;八岁至十二岁一次2支,一日3次。或遵医嘱。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苦、微甜。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风寒闭肺、内伤久咳者不适用。5.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用药:
无相关资料
儿童用药:
遵医嘱
儿童用药:
遵医嘱
老人用药:
无相关资料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
3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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