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大便秘结。
产品名:
清肺抑火丸
通用名称:
清肺抑火丸
主要成份:
黄芩、栀子、知母、浙贝母、黄柏、苦参、桔梗、前胡、天花粉、大黄。
适应症:
清肺止咳,化痰通便。用于肺热咳嗽,痰黄稠黏,口干咽痛,大便干燥。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5021278
规格:
9g*10s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口服,水丸一次6克,大蜜丸一次1丸,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至黄褐色的水丸;气微,味苦。
禁忌: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咳嗽者不适用。4、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孕妇慎用,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度,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8、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9、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用药:
贮藏:
密封保存。
生产企业: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期:
2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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