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风宣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症见咳嗽、咽痒、鼻塞流涕、恶寒发热、咯痰等。
产品名:
宣肺止嗽合剂(普安康)
通用名称:
宣肺止嗽合剂
主要成份:
荆芥、前胡、桔梗、百部(蜜炙)、紫菀(蜜炙)、陈皮、鱼腥草、薄荷、罂 粟壳(蜜炙)、甘草(蜜炙)。
适应症:
疏风宣肺,止咳化痰。用于咳嗽属风邪犯肺证,症见咳嗽、咽痒、鼻塞流涕、恶寒发热、咯痰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0288
规格:
120ml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口服,每次20ml,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红棕色至棕褐色的液体;气芳香,味微甜。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尚未有孕妇、儿童临床应用的研究资料。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4.动力员慎用。
孕妇用药:
无相关资料。
儿童用药:
无相关资料。
儿童用药:
无相关资料。
老人用药:
无相关资料。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生产企业:
甘肃普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甘肃普安制药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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