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利湿,解毒。用于湿热淤阻所致的痛风病。
产品名:
连花清瘟片(以岭)
通用名称:
连花清瘟片
主要成份:
大青叶、黄芩、牛蒡子、玄参、天花粉、淡竹叶、葛根、连翘、桔梗、柴胡等16味。
适应症: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80422
规格:
0.35g*12s*2板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片,一日3次。
性状:
本品为片剂。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用连花清瘟片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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