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名:
卡维地洛分散片
通用名称:
卡维地洛分散片
主要成份:
卡维地洛。
适应症:
1.原发性高血压:可单独用药,也可和其它降压药合用,尤其是噻嗪类利尿剂。2.心功能不全:轻度或中度心功能不全(NYHA分级II或III级),合并应用洋地黄类药物、利尿剂和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也可用于ACEI不耐受和使用或不使用洋地黄类药物、肼屈嗪或硝酸酯类药物治疗的心功能不全者。
不良反应:
卡维地洛用于治疗高血压、心绞痛时发生的不良事件与充血性心衰时观察到的是一致的,但是前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更低一些。 1.中枢神经系统 -偶尔发生轻度头晕、头痛、乏力,特别是在治疗早期。 -抑郁、睡眠紊乱、感觉异常罕见。 2.心血管系统 -治疗早期偶尔有心动过缓、体位性低血压,很少有晕厥。 -外周循环障碍(四肢发凉)不常见、可使原有间歇性跛行或有雷诺现象的病人症状加重。 -水肿不常见。 -心绞痛不常见。 -个别病人出现房室传导阻滞和心衰加重。 -心衰病人可有头晕,偶尔出现不同部位不同程度的水肿,完全性房室传导。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0084
规格:
6.25mg*10s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原发性高血压。推荐一日1次用药。成人:推荐开始2天剂量为每次12.5mg(即1片)每日1次,以后每次25mg(即2片)每日1次,如病情需要可在两周后将剂量增加到最大推荐用量每日50mg(即4片),每日1次或分2次服用。老年人:用初始剂量每次12.5mg(即1片)每日1次,即可在某些病人中取得满意的疗效。若效果不好,可在间隔至少两周后将剂量增加到最大推荐用量每日50mg(即4片),每日1次或分次服用。治疗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 剂量必须个体化,增加剂量期间医生需密切观察。接受地高辛、利尿剂、ACEI治疗的病人必须先使这些药物治疗稳定后再使用卡维地洛。推荐开始两周剂量为3.125mg(即1/4片)每日2次,若耐受性好,可间隔至少两周后将剂量增加一次,到每次6.25mg(即1/2片)每日2次,然后每次12.5mg(即1片)每日2次,再到每次25mg(即2片)每日2次。剂量必须增加到病人能耐受的最高限度。体重小于85公斤,最大推荐剂量为25mg(即2片)每日2次;体重大于85公斤,最大推荐剂量为50mg(即4片)每日2次。每次剂量增加前,医生需评估病人有无心力衰竭加重或血管扩张的症状。一过性心力衰竭加重或水钠潴留须用增加利尿剂剂量处理。有时需减少卡维地洛剂量或暂时中止卡维地洛治疗。卡维地洛停药超过两周时,再次用药应从3.125mg(即1/4片)每日2次开始,然后以上述方法增加剂量。血管扩张的症状,开始可通过降低利尿剂剂量处理。若症状持续,需降低ACEI(如使用)剂量。然后如需要再降低卡维地洛剂量,在这些情况下,卡维地洛不能增加剂量,直到心力衰竭加重或血管扩张的症状稳定。疗程:卡维地洛治疗一般需长期使用。治疗不能骤停,必须逐渐减量,这对合并冠心病的病人特别重要。 给药方法:服药时间与用餐无关,但对充血性心力衰竭病人必须饭中服用卡维地洛。以减缓吸收,降低体位性低血压的发生。
性状:
分散片。
禁忌:
1.YHA分级IV级失代偿性心功能不全,需要静脉使用正性肌力药物患者禁用;2.气管痉挛(2例报道持续性哮喘患者服用单剂卡维地洛死亡)或相关的气管痉挛状态患者禁用;3.二度或三度房室传导阻滞;病态窦房结综合症患者禁用;4.心源性休克者禁用;5.重心动过缓者禁用;6.临床严重肝功能不全患者;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8.糖尿病酮症酸中毒、代谢性酸中毒者禁用。
注意事项:
肝损害卡维地洛治疗罕见轻度肝细胞损害。当出现肝功能障碍的首发症状(如瘙痒、尿色加深、持续食欲缺乏、黄疸、右上腹部压痛、不能解释的”流感样”症状)时,必须进行实验室检查。如果实验室检查证实存在肝损害或黄疸,必须立即停药,不可重复使用。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卡维地洛用于妊娠妇女尚无足够的临床经验。动物生殖实验未发现卡维地洛有致畸作用。β受体阻滞剂降低胎盘灌注,这可能会导致胎死宫内、流产和早产。还有,对胎儿和新生儿也会发生副作用(特别是低血糖和心动过缓)。还会增加新生儿发生心肺并发症的危险性。除非利大于弊,否则孕妇不能使用卡维地洛。卡维地洛和或它的代谢产物可通过乳汁分泌,因此卡维地洛治疗期间不提倡母乳喂养。
儿童用药:
尚未18岁以下病人安全性及疗效的研究资料。
儿童用药:
尚未18岁以下病人安全性及疗效的研究资料。
老人用药:
参见【用法用量】。
贮藏:
密封保存。
生产企业: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