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产品名:
拉米夫定片
通用名称:
拉米夫定片
主要成份:
拉米夫定。
适应症:
适用于伴有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和病毒活动复制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病人的治疗。
不良反应: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上呼吸道感染样症状、头痛、恶心、身体不适、腹痛和腹泻,症状一般较轻并可自行缓解。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481
规格:
0.1g*21s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0.1g,一日1次。
性状:
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白色。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应提醒病人注意,拉米夫定不是一种可以根治乙型肝炎的药物。病人必须在有乙肝治疗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下用药,不能自行停药,并需在治疗中进行定期监测。至少应每3个月测一次ALT水平,每6个月测一次HBVDNA和HBeAg。 2.HBsAg阳性但ALT水平正常的病人,即使HbeAg和/或HBVDNA阳性,也不宜开始拉米夫定治疗,应定期随访观察,根据病情变化而再考虑。 3.随着拉米夫定治疗时间的延长,在部分病人中可检测到乙型肝炎病毒的YMDD变异株,这种变异株对拉米夫定的敏感性下降。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孕妇用药:
妊娠3个月内的患者不宜使用本品。妊娠3个月以上的患者使用本品需权衡利弊。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暂停哺乳。
儿童用药:
在中国尚无儿童使用拉米夫定的数据。
儿童用药:
在中国尚无儿童使用拉米夫定的数据。
老人用药:
对于因年龄增大而肾脏排泄功能下降的老年患者,拉米夫定代谢无显著变化,只有在肌酐清除率<30ml/分钟时,才有影响。
贮藏:
遮光,密封。
生产企业:
湖南千金湘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期:
24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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