绒毛穿刺术基础信息
检查部位:腹部
就诊科室:产科,遗传病科
检查类别:DNA
是否空腹:否
检查时间:孕11-14周
绒毛穿刺术介绍
绒毛穿刺取样(CVS)是在超声引导下抽取绒毛组织的有创穿刺术,也是在孕早期进行产前诊断的主要取材方式。该项检查为非常规产检项目,主要适用于以下类型的孕妇:1.超声提示胎儿NT增厚、孕早期血清学筛查(“唐筛”)结果提示临界风险或高风险,怀疑染色体异常。2.35岁及以上的高龄孕妇、双胎妊娠的孕妇,以及有唐氏综合征患儿生育史、家族内有唐氏综合征患者的孕妇。3.经无创DNA筛查提示13-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21-三体综合征高风险或其他染色体疾病高风险。4.35岁及以上的高龄孕妇、双胎妊娠的孕妇,以及有唐氏综合征患儿生育史、家族内有唐氏综合征患者的孕妇。
术前排除禁忌证并进行术前检查,向孕妇及家属告知手术的风险及检测目的,签署知情同意书。孕妇排空膀胱后进入手术室,平躺于床上,医护人员对腹部皮肤进行消毒铺巾,通过超声检查实时探查胎方位及胎盘位置,确定穿刺路径。在超声引导下使用穿刺针经腹部皮肤进入胎盘内,拔出针芯,用针筒抽吸绒毛。将针芯插入穿刺针内,迅速拔针,敷以无菌纱布,加压5分钟后进行固定。Rh阴性血型的孕妇术后需注射Rh免疫球蛋白。术后需注意观察孕妇是否出现腹痛、阴道流血及胎心变化,无异常者可回家等待结果。
注意事项
1.绒毛穿刺结果显示异常时,建议胎儿父母同查染色体微阵列分析比对,综合考虑胎儿出生后的发病风险。
2.孕妇需在术后第1、3、7、14天至医院复查胎心。
不宜人群
有流产征兆、感染征象、凝血功能异常的妊娠妇女,忌行绒毛穿刺。孕10周前不宜行绒毛穿刺术,可增加流产、胎儿畸形等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