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术基础信息
手术部位:其他
就诊科室:急诊科,心血管内科
手术方式:其他
麻醉方式:无
心肺复苏术简介
心肺复苏术主要是通过人工胸外按压、开通气道、人工呼吸以及应用辅助设备、特殊技术等建立更为有效的通气和血运循环,以对由于外伤、疾病、中毒、意外低温、淹溺或电击等各种原因而导致呼吸、心跳骤停的患者进行及时的重建和促进心脏、呼吸有效功能恢复的一系列抢救措施,可显著改善心脏骤停患者的生存率与长期预后。
适应症
一、适应证:
轻拍患者面部及双肩,并在双侧耳边大声呼喊,观察有无应答。如果没有反应,说明意识丧失。快速观察患者有无自主呼吸,观察患者的胸廓有无起伏;并同时判断有无脉搏,判断时间为5-10s。若患者无意识、无脉搏、无自主呼吸,即可实施心肺复苏术。
禁忌症
二、禁忌证:
1、患者有自主呼吸、心跳,或经治疗后呼吸、心跳已经恢复。
2、胸廓或胸腔损伤,如开放性气胸、肋骨骨折、心包填塞、心包积液等,不适宜直接做胸外心脏按压,但若患者已出现心搏停止,心肺复苏为挽救生命的唯一措施时,也需要实行。
3、已明确的心、肺、脑、肾等多器官功能衰竭无法逆转者,患者签署拒绝心肺复苏术。
4、恶病质或肿瘤晚期的患者,应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性实施。
初级心肺复苏;高级心肺复苏。
准备
1.询问病人的健康状况:在开始任何医疗过程之前,必须询问病人自己的健康状况,既可以询问有无过敏史、以及潜在的心脏疾病等问题。
2.复苏位置:在按压胸部时,使用垫腿把病人放置在复苏的位置,以确保按压的力量是有效的。
3.备复苏器材:确保在执行复苏术时具备必要的医疗器材,如复苏腔、呼吸机、心电图监护和其他器械的测量等等。
4.在室内充分空气:为了确保患者有充分的氧气供应,持续保持室内新鲜空气通畅换气,以防止氧气供应不足造成危险。
5.洗手:在开始任何医疗护理前必须洗手,以防止病毒和细菌的传播,降低并发症的发生概率。
手术过程
1.识别心脏骤停
2.呼救
3.初级心肺复苏(胸外按压和早期除颤、开通气道、人工呼吸)
4.高级心肺复苏(通气与氧供、电除颤、复律与起搏治疗、药物治疗)
注意事项
一、抢救者应具备心肺复苏术技能,并按照规定的步骤操作:1.心肺复苏期间应确保环境清洁干净,流程要清晰,且不留痕迹。2.进行心肺复苏时,应先检查患者的呼吸情况和心跳情况,或者按照ACLS的指引进行。3.心肺复苏要有适当的力度,而且持续力度要均匀。4.当动脉血出现哮喘,咳嗽,或有多余的气体进入管路时,应及时进行适当的变换。5.进行心肺复苏术时,应及时使用抗组胺药物,并持续施用足量的抗组胺药物,而不要一次性使用大量药物。6.及时将心肺复苏术患者送至医院进一步治疗,以确定结果。
不宜人群
1、还没有发展成深度昏迷的婴儿和孕妇。
2、可能出现外伤性骨折或椎骨损伤的患者。
3、体型太大(超重近300磅或者超重近136公斤)的患者。
4、内脏出血或液体泻出患者。
5、脊柱损伤或其他骨折的患者。
6、表示的不可挽救的患者。
7、头部中重度损伤的患者。
8、不稳定的血压和/或心功能不全的患者。
9、心脏病综合症患者。
并发症
成人心肺复苏术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包括:肌肉酸痛、内脏出血、呼吸衰竭、肺损伤、感染、心律失常和消化道疾病。
护理
1、心肺复苏后,在未明确病因情况下不宜进行剧烈运动,需要卧床休息,其他运动相关注意事项请遵医嘱。
2、心脏骤停的患者应注意避免使用肾毒性药物。
保健饮食
心肺复苏后,应积极寻找原发病及致病因素,并针对病因进行相应的饮食处理。如因心肺复苏造成的胃肠道损伤,应注意禁食。其他饮食相关注意事项请遵医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