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血化瘀,行气健脾,解毒利胆。用于无黄疸型慢性、迁延性肝炎。
产品名:
利咽解毒颗粒(青龙)
通用名称:
利咽解毒颗粒
主要成份:
板蓝根、金银花、连翘、薄荷、牛蒡子、山楂、桔梗、大青叶、僵蚕、玄参、黄芩、地黄、天花粉、大黄、浙贝母、麦冬。
适应症:
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365
规格:
6g*8袋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3~4次。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辛辣、鱼腥及过咸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声嘶、咽痛初起,兼见恶寒发热、鼻流清涕等外感风寒者不适用。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儿童用药:
贮藏:
密封。
生产企业:
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有效期:
3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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