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肺利咽,解毒退热。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痛、咽干、喉核红肿、发热恶寒;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产品名:
精乌颗粒(神威)
通用名称:
精乌颗粒
主要成份:
黄精(制)、制何首乌、女贞子(制)、墨旱莲。辅料为蔗糖和可溶性淀粉。
适应症:
补肝肾,益精血,壮筋骨。用于失眠多梦,耳鸣健忘,头发脱落及须发早白。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785
规格:
10g*12袋
包装:
盒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每次1袋,一日2~3次。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颗粒;气微香,味甜。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食物。2.感冒病人不宜服用。3.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及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糖尿病患者慎用。6.对精乌颗粒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精乌颗粒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精乌颗粒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精乌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老人用药:
无相关资料
贮藏:
密封,置阴凉干燥处。
生产企业: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有效期:
36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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